苟举人看得身子一颤,回过神来,抬腿便踹:“好啊,你个贱|人,你要弃主!”
小顺哪里会让他得手,立刻举刀一挡,苟举人重心不稳,生生被推飞了出去,摔了个狗吃屎。
春香径直走到白县令面前跪下,大声说道:“大人,民女要状告苟举人强抢民女,打死家仆,为害乡里,私藏官服,民女手中的便是罪证,请大人为民女做主啊!”
苟举人爬了半天也没爬起来,嘴里还抖抖索索的骂道:“反了,反了,一个贱丫头也敢告我,我是举人!”
白县令看着春香怀里的官衣,宛如看到一堆白银在眼前闪闪发亮,他瞥了旁边的苟举人一眼,轻轻一咳。
苟举人立刻会意,赶忙爬了过来,对白县令俯耳说道:“白县令,我还有田产,你先替我遮掩一二,等事情过去了,都好说,好说。”
白县令看着窃窃私语的围观百姓,抚须沉吟。
这大火只怕将半个松阳县的人都引来了,春香又当着众人的面喊冤,若自己要徇私,只怕很是要费一番功夫,况且苟家被烧得七七八八,虽有田地怕是也榨不出多少钱来,自己为他遮掩,到底值不值当呢?
白县令转头去看春香,又想:若是自己要为这女子伸冤,私藏官服乃是重罪,政绩上记一笔是肯定的,但自己是走捐纳当的官,升迁路上已是无望,所以这政绩又不能换饭吃。
白县令思考完毕,最终的心理天平偏向了苟举人一方,虽然苟举人遭难,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能捞一笔是一笔。
白县令刚要抬手下令将春香关押起来,慢慢细审,忽然一只大白狗闯了出来。
那白狗身上赫然披着一件蓝色的官服,摇头摆尾,只冲着苟举人跑去,显然就是苟举人豢养的家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