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铁簪已被打磨成剑的形状,只是两刃无锋,只有末端颇为尖锐,整体呈现出暗黑色,映照着朝阳,倒也有几分美感。

这是季明烨第一次送东西给林纸鸢,林纸鸢高兴的将头上另外一支嵌珍珠的银簪拔了下来,将铁簪戴在头上。

感受了一下,林纸鸢笑道:“有些重呢。”

“要不要再磨小一些?”

林纸鸢赶忙摆手,十分领情的说道:“这样就很好,不用再改了。”

季明烨端详了一下,忍不住笑道:“就是不怎么好看,你若是不想戴,我就给你做个小刀鞘,你放在怀里当个小型匕首用,也是一样的。”

突然,八目在外面喊了起来:“嫂子,你看这个地方眼熟不眼熟?”

林纸鸢探出头去一看,原来马车行驶到了春香原来住的庄子上,此时庄子旁围着许多官兵,似乎在测量土地。

林纸鸢问道:“这庄子是苟举人家的,怎么有官兵在这里?”

八目笑道:“苟举人的案子不是结了吗?白县令那种雁过拔毛的主哪能放过这种好机会。不光是这里的庄子,苟家所有的田庄全被白县令打着归还于民的口号查封了个遍,连苟家的祖坟都没放过,苟举人没地方安葬,被人用草席卷着丢到乱葬岗子去了。”

苟家败落得彻底,再过一些日子,只怕连提及的人也没有了。

林纸鸢看着路边被拔起丢弃的苟家界碑,心底涌出了一种大局已定,重获新生的感觉。

林纸鸢回头看向季明烨,笑意更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