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季明烨默然无语,林纸鸢突发奇想:“要不,你脱下衣裳给我看看,我对着你后背上的狼首画。”

季明烨嘴唇一勾:“不知羞。”

说罢接过林纸鸢的笔,只用了寥寥几笔,一只威风凛凛的狼首便浮现在纸上。

林纸鸢不可置信的看着季明烨,开心得几乎跳起来,她拿着画左看右看,这狼首运笔简单,线条极粗又形神具备,是极适合刺绣的花样子。

“季明烨,你还会画画呀?”

“以前带着八目卖过年画,就会一点。”

岂止是会一点,林纸鸢突然想到了什么,又扯出几张宣纸,说道:“你不拘什么再画些来,就要刚才那种简单又传神的画法。”

季明烨抬手又是几笔,画了些海水,刀剑,琴笛之类的东西,每一样都是又大气又有新意,和闺阁女儿画出来的花样子截然不同,用在男子的服饰上定然是不错的。

林纸鸢越看越喜欢,她拍了拍季明烨的肩膀,笑道:“以后我出门当绣娘,你在家里闲不住的时候,就给我画些花样子,我们俩何愁积攒不下银钱!”

她憧憬着未来的生活,开心的说道:“等我们自己赚了钱,就去买地,盖一间属于我们自己的院子,你不想在林家镇住,我们就买远些,干脆就和春香小顺去做邻居,平时我在绣房里干活,到了淡季我们就一起出门打猎。”

林纸鸢越想越美,自顾自的说完了,她便拿来绣绷,一点点将花样描了上去:“我可得快点将大袄做好,还有几天就到了我和舅舅约定的日子了,等我进了绸缎庄,就没那么多空闲时间做这个了。”

季明烨看着林纸鸢欢欢喜喜,忙忙碌碌的模样,倒像是他们之间有万年不散的宴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