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兄弟,你还没有呸呸呸!”大叔热心地提醒宋凌霄。
“呸呸呸。”宋凌霄呸完,大叔才舍得放过他。
在这个过程中,宋凌霄一直盯着陈燧看。
有什么不一样了!的确是,陈燧不一样了!
宋凌霄知道陈燧打败了鬼方王,也知道这一仗打得很艰难,但是他一直没有意识到,打败鬼方王对于老百姓来说是怎样一种丰功伟业。
宋凌霄生活在和平年代,对于打仗,本质上没有概念,在他想象中,所有战争都是很残酷的,在漫长的消耗战中,很难得到一个结果,一般都是消停了一会儿,定下停战协定,过两天又变着法地破坏协定,再次开打,每一次受苦的平民百姓。
或许……在没有这一次陈燧出征的情况下,大兆与鬼方的战斗,和宋凌霄所熟知的那种消耗战没有什么区别。
因此,陈燧取得的胜利才格外珍贵,格外受到百姓们的追捧。
再次抬起头,目送金像向北边驶过去,驶出一段距离了,仍然能看到那股冲天的金光,宋凌霄不禁有些出神。
在这个热闹的黄昏,风吹在脸上都是暖乎乎的。
“走吧,别耽误了晚上的事。”陈燧提醒宋凌霄。
“啊,好。”宋凌霄反应过来,走出朱雀街,叫了一辆马车,两人上车,往达摩院去。
一路上,宋凌霄给陈燧介绍了一番他们书坊最近的工作和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