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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欢为此付出的就是每年配合3个广告,以及5次以上的广告现场宣传,还有在公开场合不能穿戴别的运动品牌公司的产品,而全部是由阿迪达斯提供。

基本上10天就能全部搞定。

按照一年2000万美金的酬劳,那便是一天200万美金。

比捡钱都还要快!

但是沈欢觉得如果自己签了,好像有点坑人。

因为他最迟十几天过后,就会发布费马大定理的证明,并且召开解说会。

那么这样至少就达成了一个条件。

至于说总冠军和fv,那沈欢根本没有考虑过会交给别人,好爷的任务在身,沈欢怎么都要完成他。

阿迪达斯拿着两个条件,肯定是想要得到一些保障,但问题是沈欢轻而易举就能完成这些。

那么以后什么都不做,就坐享一辈子的每年2000万美金收入?

“叮咚!”

正在沈欢犹豫的时候,好爷就冲了出来。

“面对这么大一个好事,宿主居然会犹豫不决?因为阿迪达斯的这个签约,宿主马上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具有广告价值的巨星之一,获得人们广泛的关注和喜欢!”

“所以宿主不应该拒绝这个好意,必须要接受!”

“系统将给予宿主不错的奖励,以鼓励宿主以后再接再厉,获得更多扬名立万的机会!”

沈欢明白好爷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