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场上,不就是讲究一个我比你行动快吗?
“大屿山发展计划,我是不打算和别人合伙的。”见他不再说话了,殷俊笑了笑,淡淡的道:“那里是我麒麟集团的总部,我自然希望触目可见的地方,都是属于我的。”
“你可真吝啬,那是30平方公里啊!”郑羽彤微微点头,既然殷俊这么说了,那么肯定没有什么机会了,“不过你如此的吃独食,真不怕大家群起而攻之?”
“不怕。”
殷俊比起了手指,“霍先生不会参与,包船王也不会参与,李超人是我的生意伙伴,也不会参与。郑伯你是一个好人,也不会参与……只要你们都不出手,我怕他们那群乌合之众干什么?要怕他们的话,我还做什么生意?”
“呵呵,你倒是看得起我。”郑羽彤耸了耸肩,对于殷俊的拍马屁倒是很受用。
不过殷俊也说对了,就算是有人要串联对付殷俊,他肯定也是不会参与的。
都不会成功的事情,干嘛要陪着他们去疯?
殷俊失去了香江的一切,人家在美国和内地都有丰厚的产业,哪里都能东山再起。
而如果他们失败了,肯定会面临麒麟集团的疯狂打压,那可不是说着玩儿的。
郑羽彤肯定愿意相信的是殷俊会胜利,而不是别的那些人。
因为郑羽彤是看着殷俊成长起来的。
从当初开价100万广告费的青涩少年,到现在比自己还要高一个等级的超级富豪,殷俊只用了区区6年。
而他现在的成就,郑羽彤觉得自己60年都弄不下来。
都是这样的天才了,自己又看到了他惊才绝艳的一面,难道还傻乎乎的跟着那群人去对抗他?
一群绵羊,无论怎么联合,也是不可能击败老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