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酥秋被这莫名其妙的反转整懵了。
她又仔细想想,总算努力的从记忆的犄角旮旯里,找到那么点印象。
似乎是有这么一回事。
那时陆酥秋倒追任黎,却怕任黎会介意她的性别,故而写情书都是长期匿名的。
她一共写了五十二封,每封都会在傍晚教室空无一人时,偷偷地放入任黎的课桌。
任黎却是从来没有一封回信。
送到最后一封时,陆酥秋不免又庆幸又失落:
庆幸任黎从未对别人动过心,她还有机会。失落自己的信石沉大海,白费了她一番心意。
可任黎不应该是把那些信全扔了吗?怎么还会珍藏在文件夹里。
除非……
陆酥秋:“统统,她是不是知道这信是我写的?”
“叮,很抱歉,本系统也不清楚。”
系统给出的答案意料之中,陆酥秋也并没有特别指望系统能回答这个疑问。
或许还得去问任黎本人。可惜,眼下似乎还不是最合适的时机。
陆酥秋点着信的数量,却数出了五十三封信。
多出的那封哪来的?
陆酥秋找出放在最后一页插页袋的信。
信上的字迹灵动,陆酥秋一眼便认出来,这是任黎写的。
只见那流畅的字迹写着这样的简短的一段话——
“好巧,其实我也喜欢你。你的告白我答应了,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