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酥秋被这莫名其妙的反转整懵了。

她又仔细想想,总算努力的从记忆的犄角旮旯里,找到那么点印象。

似乎是有这么一回事。

那时陆酥秋倒追任黎,却怕任黎会介意她的性别,故而写情书都是长期匿名的。

她一共写了五十二封,每封都会在傍晚教室空无一人时,偷偷地放入任黎的课桌。

任黎却是从来没有一封回信。

送到最后一封时,陆酥秋不免又庆幸又失落:

庆幸任黎从未对别人动过心,她还有机会。失落自己的信石沉大海,白费了她一番心意。

可任黎不应该是把那些信全扔了吗?怎么还会珍藏在文件夹里。

除非……

陆酥秋:“统统,她是不是知道这信是我写的?”

“叮,很抱歉,本系统也不清楚。”

系统给出的答案意料之中,陆酥秋也并没有特别指望系统能回答这个疑问。

或许还得去问任黎本人。可惜,眼下似乎还不是最合适的时机。

陆酥秋点着信的数量,却数出了五十三封信。

多出的那封哪来的?

陆酥秋找出放在最后一页插页袋的信。

信上的字迹灵动,陆酥秋一眼便认出来,这是任黎写的。

只见那流畅的字迹写着这样的简短的一段话——

“好巧,其实我也喜欢你。你的告白我答应了,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