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请”变成了“陪”,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不过概念可是大不相同。
找到一个相对偏僻的小包间,吩咐服务员拿了两瓶威士忌,我和路茗雨就一杯接着一杯的喝了起来,不同的是她在借酒消愁,而我只是单纯的陪她。
路茗雨确实如她自己刚来“应聘”时候说的非常能喝,直到整整一瓶威士忌下肚以后,她才有了些许醉意,期间这个女人借着酒劲和我说了很多话,不过提起最多的还是刚才被我狠狠教训一顿的男人。
比如她和陆涛是高中同学。
比如是陆涛主动追求的她,甚至为了她还报考了同一所大学。
再比如,她是真的喜欢陆涛,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陆涛要这样决绝的对待她。
路茗雨似乎是在讲一个与自己无关的文艺故事,里面充满了浪漫和对爱情的遐想,而我只是静静的听着,其实对这个女人而言,失恋的过程也许充斥着矛盾和痛苦,可是在伤疤愈合之后,她就会变得更加成熟。
虽然路茗雨的酒量非常不错,甚至连很多自诩能喝的酒场老手都未必是她的对手,可是我就不一样了,在纸醉金迷那地方呆了五六年,如果被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丫头片子灌醉了,传出去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再度消灭两瓶威士忌以后,路茗雨迷迷糊糊的躺在了沙发上,我并没有趁人之危,关灯就走了出去,然而让我没想到的是迎面正好碰上了似乎是守株待兔的秦暮雪,这个女人倚在墙边,正饶有兴致的看着我。
“等了多久了?”我随口问道。
“十几分钟吧。”
秦暮雪似笑非笑道:“很意外,你竟然没有对那只待宰的羔羊下手。”
我没好气道:“说的我好像是个色-狼一样。”
“色-狼?不对吧?”
秦暮雪摇了摇头,捏着下巴道:“我怎么感觉用牧羊犬来形容更加贴切一些?”
第62章 林栖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