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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生活。”温子仁倒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直接了当的说出自己的窘迫,“我去剧组当小工都没人愿意要,除非我放弃工资当实习生,后来没钱了,实习生我也干不了,只好去编剧工会帮人写写剧本,赚点钱。”

说的挺无所谓的,但他确实心酸。

他一个导演,能编能导,却彻底的沦为电影界的边缘人物,要是编剧这份工作能让他有上升空间也就罢了,可他干的是收钱匿名的事,也就是他写的剧本,完成后,除了一笔完稿的费用,那个剧本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连署名权都不会有。

现实确实让人不断的失望,但温子仁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

他原本是想攒点钱,和朋友拍部电影,再想点办法看能不能发行上映,再不济也要发行录像带。

不过,在接到希斯-莱杰这位老乡的电话后,知道有一位导演正在招副手,也是觉得试试又不吹亏,于是跑了过来。

莱曼的疑惑都被解答清楚了。

也是明白温子仁的实力。

于是也不再问,干脆利落的道:“那好,等会你去签个合同,也就行了。哦,对了,你的经纪人呢?”

“我没有经纪人。”温子仁干笑道。

也是,这样一位好莱坞的边缘人物,在还没发迹的时候,也不会有什么经纪公司找他。

“那你找个律师吧,签合同的事需要郑重。”

西方国家还是很喜欢讲契约精神的,莱曼也喜欢。

他一直觉得人情是人情,利益是利益,要划分的清楚。

他难道不知道如果谈身价的时候,跟演员们提一嘴,很大程度上会得到对剧组更为优渥的条件吗。

但他从来不这么做,因为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