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莱曼还是个初出茅庐的草根导演,似乎就在转眼之间,便快速崛起,名动法美,现在还成为了一家独立电影公司的老板。
说实在的,当他从吕克-贝松那里听闻这个消息的时候,还颇为诧异。
想想他自己也是一路看着莱曼发展起来的,可还是没能想到他能走到这一步。或者说,这一步来的远比想象中的要早。
至于,跳槽去他公司这事,乔治却是从未想过。
要知道他自己,已经成为了欧罗巴影业发行部的副总裁,不说欧罗巴影业本就是一个成熟的电影公司,制作、发行能力与好莱坞六大比肯定很有差距,但在法国,甚至整个欧洲电影界,他们公司的影响力也绝对强势,根本不是萤火虫这样的三流电影公司能比的。
再者,他自己心里也有些芥蒂。从以前的平等合作关系,变成上下属关系,尤其是两人接触很多,交情不差。
光想想就觉得有些不自在,更别说成为现实了。
乔治默默的喝完咖啡,不再瞎想,开始说明今天的来意,“莱曼,《电锯惊魂》续集的海外发行条款我已经带过来了,你先看看。”
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大致和商量的差不多。
欧罗巴影业负责将电影推向海外市场,以此作为回报,他们会抽取电影票房利润的百分之20(不是总票房,是扣除院线后的收益),以及宣发费用各自摊半。
还有就是线下运作与版权周边的收益,欧罗巴影业会拿百分之30(这也是一般的发行方拿的比例)。
“嗯,我等会会让法务部的人盖章签字的。”
确认无误后,莱曼开口说道。
“那你再看看这个吧。”乔治说着,又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
“这是?”莱曼有些疑惑的接过。
“我们欧罗巴影业想跟贵公司签署一份合作意向书,时间划定为三年。在这三年里,所以贵公司制作的电影项目,海外发行都将会由欧罗巴影业负责,当然,为此,我们给出了很优惠的条件以及我们的诚意,你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