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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前者出钱多一点,后者出力一点。

前者名叫奥斯汀-亨特,家里小有薄产,也是他想要出售股份,换取自家电子厂的配套升级。他是个生意人,踏入电影这一行,纯粹是投资行为。

后者叫查尔斯-迪格,从青年时期,就在影视行业混饭吃,做过小工、当过选角导演、场务和剧组管理也难不倒他,行业人脉还算不错,后来搭上亨特,搞了个小的影视公司,专门承包一些电视台的制作业务,帮他们拍摄影视剧。偶尔,也会自己独立制作,卖给电视台放映。

所以,他才是这家公司的真正管理者。

但此时此刻,他只觉得生气、窝火,他觉得亨特背叛了他们之间的情谊。

出售股份一事,亨特连跟他提前商量都没有,就往外面放话。

从根本上,都在无视他。

虽说,这家电影公司前期花费的资金,超过九成都是亨特支持。

“转让出售股份,为什么不跟我说?”查尔斯压下脾气,但还有些冷意。

“跟你说,你能拿出这笔钱?”亨特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电影行业出乎意料的水深,七八年过去了,还是赚不到大钱,亨特早已失去了耐心。

在他来看,趁现在回到自己更为熟悉的电子制造业,肯定更为稳妥。

至于钱吗,查尔斯当然拿不出。

这么些年,盈利虽然一直在增长,但刨除开支、人员工资,年利润也就在三四千万上下。

还要跟亨特分润一些,还要投资一些,自己也需要维持个人的生活,房子、车子什么的,手里存款能有个两千万也就是极限,就算加上不动产,估计也就是一亿。连一半都达不到。

两人冷谈的说了几句话,亨特就又邀请约翰逊带来的谈判团队见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