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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更是如此,由于是周播的情况。

能否存活的决定权完全握在观众的手里,有人看,达到预期,就能播完一季,甚至还有续季,没人看,基本活不过三集。

试播制度算是美剧的一个特色。

电视台每年都会花费大量的、毫无意义的经费在这上面。

每一个项目被裁,就意味着电视台会损失一笔购买播放的版权支出。

因为在美国,首先是电视台看上这个项目,付了预付款,美剧才会开拍,拍个两到三集,然后卖给付了钱的这一家,看看上映的前景是否值得继续。

但电视台不总是愿意购买项目,这就需要各家制作公司的人脉关系。

一些厉害的金牌制作人,深谙各大电视台的需求和其主管的喜好偏向,拉出一个班底,就算没有很好的题材创意,照样可以点石成金。

比如圈内很著名的鲍姆加德纳就是一例,他跟各大电视台背后的传媒集团都有关系,只要是他兜售的想法,基本都能拍成播放。不存在没人不给他试水的机会。

而查尔斯走的也是这种路子,利斯曼维什影业经常靠着承包剧集的一部分拍摄,收获利润。

再者,电视剧的篇幅较长。

因此,电视剧很注重剧情,对编剧的要求也更大。

毫不夸张的说,在电影业处于绝对弱势的编剧们,却在美剧实现了极大的地位提升。

大部分的美剧主笔,等同于制片总监。

一个角色的生死甚至剧情的走向,基本就是极短时间内,由编剧们迅速的赶工出来,再由主笔决定是否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