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两人初步建立了同盟关系,要一起把《生化危机》的盘子做大。
毕竟这是新得的蛋糕,前有海外资本,后有土著华尔街基金,莱曼这一选择对他而言还是颇为明智的,有道是,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拿眼前利益换长远收益,怎么看,怎么不亏。
美剧市场终究还是小了点,网播时代还未到来,少了很大一笔的收益市场。
这么说吧,未来各家电视台和制作公司敢上马一两亿的电视剧项目,那都是市场极大的开扩带来的信心,放到现在,市场根本容不下如此巨大的投入。比如投拍《权利的游戏》的话,亏本的可能性还要更大点。
任何不跟随时代发展的举动,都是在犯傻。
至于为什么选择保罗-安德森一方,也根本不是什么需要考虑的事。
虽然说项目的大头都是在各家资本手里,但人脉和渠道可都是保罗跑出来的,不然要不说这家伙精明呢。
所以现在他只需要保罗-安德森帮忙递话,安排合作,大家一起开开心心的赚钱。
按风险与收益来看的话,短时间内,可能莱曼还吃亏了,这也是莱曼笃定能达成合作的前提。
先让一小步,再进一大步。
而且保罗-安德森也觉得此事很有操作性。
他虽是项目开发者,但因为没有发行渠道和充足的资金来源,现在的局面对他来说也算不得多好――他不用承担太多的失败风险,也拿不到相匹配的利益份额。
他只是制片人兼投资方,投资份额实在不多,票房大卖,最多最多给他多发一笔票房激励。
就算他现在有了一定的存款,也愿意多投资,但份额早已定下,想多投钱都不可能。
但如果牵扯到莱曼和一个很有市场前景的电视剧项目,这里面怎么交换,算是又一次的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