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每一次谈判,都是一次利益的交换。
华纳就合作事宜,初步肯定之后,还是需要谈判桌上走一遭。
而莱曼,也是逐渐熟悉这个过程。
你来我往之间,都有套路可循。
“如果不腾出暑期档期以及足够的院线银幕,何必要交给华纳发行呢?”——这是设定底牌贬低对手。
“《钢铁侠》票房好一些,华纳也能多赚点吗,贵公司的发行能力,我是相当认可的。”——这是肯定对方缓和情绪。
“哈哈,其实这个项目成功了,续作计划方面,这次华纳多帮扶一些,下次还能继续合作,萤火虫又没有海外渠道,不是吗?”——这是预支未来收益,开空头支票引诱。
“贵公司没有诚意啊,我还跟环球总裁约了见面除非渠道抽取费用降低一些。”——这是抬出竞争对手给予压力。
其实,莱曼要得不多,并不是华纳接受不了的条件。
一,明年的暑期档腾出空间发行《钢铁侠》,最少保证4000家院线,银幕能更多利益最大化,大家都有好处;
二,除去版权,全渠道收益让出百分之15当作华纳提供发行渠道的付出红利;
三,制作预算萤火虫一力承担,宣传费用在最低限度的6000万之后,以市场表现进行调节,有必要,萤火虫可以共同承担宣传支出,另外,北美的线下发行与线下市场蓝蝶影业要承包一部分;
四,版权归属萤火虫,华纳拥有三年的经营权,主要用于海外市场。
而早在来华纳谈判发行业务之前,漫威娱乐的管理层就跟孩之宝签署了版权形象的使用委托,主要是孩之宝跟全球各地的玩具厂商都有业务往来。
《变形金刚》的i初步打响后,孩之宝的整体实力再度上升,已经占据了北美7成的衍生品市场,是真正的一家独大。
漫威自身经营不善的玩具厂和门店显然不足以完成整个的周边下沉,只能与孩之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