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金悦明里暗里地帮了他很多次,他才跟他慢慢熟络起来。他们像黑暗中的两个影子,相互扶持,互相取暖。
路恩斯让人来折磨他的时候,金悦有时也会被迫参与其中。他会上温斐,甚至在折磨他的时候表现得比其他人更狠。
但温斐知道,他在帮自己。他落在自己身上的巴掌,总是高高抬起,却又临时卸力,伤不到他分毫。
七年的时间里,他不知道被多少个人操过。
但只有在金悦侵占他的时候,他会握住他的手,与他十指相扣。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情,或许不算。不算爱情,不算友情,一个是骑士,一个是王子,就像温斐曾经发誓会守护亚特兰斯帝国一样,金悦也发誓要守护他。
那时候,他并不爱金悦,但他知道,他需要金悦。如同植物需要阳光,如同鱼需要水。
如果没有金悦,他依然是奥森克监狱里的一条狗。可金悦的出现,让他重新获得了当人的尊严,升起了活下去的希望。
他们在一起待了三年,到最后,他们表面上依然是施害者与被害者,却已经形成了极强的默契。
金悦会省下食物给他,让他不至于因为少粮而失去抵抗力。而他也会尽力装作自己跟金悦不相识。
他们之间,不需要言语。有时候擦肩而过,一个眼神,便能明白对方的意思。
路恩斯花了七年的时间,让温斐从自信阳光的一个人,变得怯弱畏缩,卑躬屈膝。可金悦用了三年的时间,让他重新活了过来。
他们无数次待在牢房里,往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