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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海洋答应着,说等会儿记得泡银耳。

岳海洋吃饭,徐年就拿自己的筷子在大汤碗里扒拉,挑出一块鸡腿肉夹到他碗里。岳海洋吃饭的动作顿了下,看看她,没说话夹起鸡肉吃了下去。

农村人没有浪费食物的习惯,他吃她的剩饭似乎再自然不过,反正在以前也是经常吃弟弟妹妹的剩饭,习以为常,从来就没觉得有任何不对。然而互相给对方碗里夹菜这种举动,两人其实不多。

对岳海洋来说,人家一干净漂亮的小姑娘,他们也没有用公筷的习惯,他平常顶多也就是吃饭之前先给她挑两块好肉,夹到她跟前的盘子边上。

不过显然徐年不这么想,这小姑娘跟他这种“共同生活”状态,似乎越来越随意了,在他面前各种随意不讲究,现在还喜欢给他夹菜。

岳海洋身为一家之主的老大,长这么大还没人给他夹过几回菜。脑子里回想一下,应该是他给海兰、海胜夹菜比较多。

看看比海兰还小七岁的徐年,岳海洋知道她该吃饱了,就夹了一块鸡翅膀到她跟前:“再吃点儿,慢慢吃。”

他把鸡翅膀放在她跟前的小菜盘子里,徐年拿筷子夹起来,同时谆谆教导道:“哥,你给别人夹菜,应该夹到人家碗里。”

“行。”岳海洋笑了下,从善如流挑了一只鸡爪夹到她碗里,把自己碗里的米饭吃光,拿勺子盛汤。

徐年就坐在那儿看他吃饭,看他大快朵颐绝对让人心情很好。

农村青壮年男人的饭量,她现在算是见识到了,前世她听岳海洋自己说过,说当地农村的大馒头,他年轻时干重活一口气能吃五六个。那时候徐年真有点不敢信,直到她亲眼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