勺子气急败坏:“热你大爷!”
“……”
说罢,转身跑下楼,一跃而下,化了妖身,踏着夜里的清幽之气穿过客栈大门,腾空而起。
勺子盯着那阴霾腹地,沉声:“小小鬼魅也敢来这里作祟,还不速速离去。如若不走,休怪我将你打的魂飞魄散。”
乌云很快便现出一女子,声调平缓而无半分恶意:“我在等人,等到了人,就走。”
勺子说道:“你要等就等,可别在屋顶弄出一团鬼气来,否则凡人住店要被吸走阳气的。”
女鬼摇头,坚定道:“不行,如果他没看见这里有鬼气,他不会过来的。”末了许久才道,“他是道士,有一次失手,被鬼夺了大半魂魄。可它夺不走他最后一抹魂魄,那魂魄便是他还记得自己是个降妖伏魔的人。若是失去最后的魂魄,没了最后一点记忆,他便死了。”
勺子又气又觉可叹:“所以你不断让他抓住,好让他残缺的魂魄中留下你的一寸地方?”
女鬼又摇头:“不是,即便记住,又会慢慢忘记。我在他面前出现了三百九十七次,没过几日,他又会忘了曾抓过我。”
勺子顿了顿:“你的意思是,他不记得曾抓过你,而你又不想见他死,所以一直出现在他面前,提醒他还是个道士,助他活下去?”
“是。”
“可他根本不会记得你。”
女鬼顿了许久,苍白的脸上蓦地绽放笑颜:“那又如何,我记得他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