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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叶硕对陈白羽多了一份朦胧的好感,这份好感会心跳加速,会莫名其妙的紧张,会情不自禁的想要在她面前表现更好的自己。

等他明白,这份好感其实就是喜欢时,陈白羽已经和李天朗在一起了。当然,即使陈白羽没有和李天朗在一起,也不会选择他。

在意识到自己对陈白羽的好感后,叶硕痛恨曾经的自己,有太多污点的自己。那个曾经在陈白羽面前又蠢又恶又没有自知之明的自己。

也是到了现在,叶硕才发现,原来他对董欢欢并不是爱。可能是怜惜,也可能是好玩,更可能是因为董欢欢欲拒还迎的一种征服心理。

当然,还有叛逆。

家人越是不喜欢,他越是要坚持。

别人都觉得董欢欢不好,他偏要说董欢欢很好。

想想,真够可笑的。

那时候的自己,真够蠢的。

见过那样的他的陈白羽,又怎么会喜欢他?

特别是见过李天朗后,叶硕发现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他都缺少自律,属于男人的自律。而陈白羽喜欢的,正好是李天朗刻在骨子里的自律。

陈白羽回农场,李天朗在国安,一个在大唐,一个在京都,遥远的异地恋。但不管是李天朗还是陈白羽好像都不担心他们之间的感情会因为距离而变淡。

他们的自律,让他们对感情自信。

和朋友们吃吃饭,唱唱歌,然后各回各家。

就此:再见。

“其实,再见不远。”这句话,陈白羽在和宿舍的同学吃离别饭的时候说过,此时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