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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越来越严重了,起码上一次,失控时还是有意识的。

“我会不会哪一天彻底变成神智不清只知道杀人的怪物,然后我哥,你们就都不要我了。”温子远低声道,“我真的控制不住,我不想伤害你们的……”

后面的声音带上了哽咽,再被耶律录不由分说地打断道:“子远,别这么想,算来这次是我的不对,明知道你生病了,还刺激你,我不会丢下你的,沈大人也不会,所有人都不会。”

“真的吗?”

“真的。”耶律录竖起右手三指,举在耳边,正色道,“我对天发誓。”

北境人对神明的信奉远超于中原,一旦发誓,哪怕是豁出性命也要遵守承诺。

温子远眼眶还湿着,嘴角却被他动作逗得微微上扬:“这么认真做什么?”

“因为很重要。”耶律录道,“没有更重要的事情了。”

温子远微愣。

都说温小公子没心没肺,心眼比那酿酒的酒缸还要宽广,这话不假,从前有小姑娘朝他示好,送他亲手绣的手绢,风流倜傥的温小公子立马“好心”帮小姑娘指出针脚错误,并说配色太俗,下次试试换做黛绿点缀,必定好看许多,羞得人家姑娘将手绢砸他身上,哭哭啼啼地跑了。

对于这种事,沈之屿也没办法,教了他不止一次不要乱说话,哪怕真的不喜欢,也要先道谢再委婉拒绝,不能表现出来。

温子远站在原地戳手指,回道:“我真的以为她是来问我针脚的。”

可此时此刻,他忽然感觉胸口里住进了一只聒噪的小鸡崽,叽叽咋咋上蹿下跳地喧闹个不停,耶律录和那些砸他手绢的姑娘很不一样姑娘们的脸在记忆中渐渐淡去,变得模糊,耶律录却越来越清晰,仿佛是要拨开云雾,握住他的手。

很重要吗?

好像是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