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娘们并没有看在和王飞扬也曾恩爱过的份上,就不对他落井下石。恰恰相反,她对着个富二代都算是因爱生恨了。早就觉得不大对劲,嘴巴里说喜欢我却只是通过我去打听霍伟光和梁甜芬的事,还说什么是要收集写作素材。这会儿真相大白,她感到自己爱不下去了,心都要碎了。而且,这个什么杨小王——
是王飞扬!
是梁甜芬的小叔子!
那么他的保时捷是租来的?
电话里头那个有个厅长老公的姐姐,也是一个托?
居然玩出一个这么深的一个坑,让老娘一头栽进去出不来,太可恶了!!
想着自己受到这么严重的欺骗,还要被周围的人各种笑话,她更是要滴血。
因此种种,自然对霍伟光各种配合,把王飞扬往死里整。
这样一来,梁甜芬的那番话不单单站不住脚,迅速被推翻。甚至,她从受害者的身份,还转变为谋害者,这是诬陷罪啊,也应该抓起来好好审问。不过,以霍伟光的能力,不难对她进行报复——你敢诬陷我,我就能动用力量把你也给判个刑!——他却非但没这么做,还假惺惺让警方高抬贵手。
这个女人也够可怜了,她也太软弱,虽然小叔子强暴了她,她却看在亲戚的份上,还想救她。所以,王飞扬应该狠狠惩处,梁甜芬就算了。
事主不计较,情节也不算严重,所以梁甜芬倒是被放了。
王飞扬却面临着双罪并罚的严重解决!
故意伤害罪——
第一次打霍伟光,造成其轻微伤,按照律法,其实还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范畴,但要是霍动用关系认真追究,仍有可能从重惩罚。而第二次打人,情节就严重了。不单单已经构成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轻伤级别,甚至还具有殴打和侮辱情节,比如把他的一只手踩在尖利的石头上导致穿透伤。导致轻伤一般情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还得往上走!
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