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叹了口气,抹了抹眼角道:“我不是心疼庄稼,我是心疼咱大孙子。这小子最喜欢吃咱们家棒子了。”
老汉敲灭烟锅子,烦躁的站起来斥道:“咸吃萝卜淡操心,京城那么大,想吃棒子哪儿都是。再说了,今年能不能回来还不一定呢。行了,我看雨也停了,咱们赶紧把车拉到家里,别给淋坏了。”
下山的路上有些泥泞,陆铮便陪着他们一起下山,路上听说他们有个儿子,考上研究僧在京城外企当高管,娶了个白富美,还给他们生了个大胖孙子。
不过令陆铮叹息的是,他们的这个婚姻美满事业有成的儿子最近一年都没怎么回过家了,家里只剩下这两位老人相依为命。
临分别的时候,老两口非要陆铮去他们家做客,陆铮婉拒之后,悄悄的在他们的口袋里塞了两百块钱。
这钱不是可怜他们,而是因为玉米地的火灾,终归是因他而生。
离开塘头村的时候,陆铮看到了那棵据说封住了黑魔怪的参天大树,的确是一颗参天大树,枝叶繁茂,树身至少要五六个人才能环抱的住。
黑魔怪?
也真的存在吗?
陆铮摇头一笑,有些传说终归是传说罢了。只有那座胭脂的坟墓中,才会隐藏着某种秘密。
而他一定会想办法弄清楚。
古墓在地下深处,这大白天的总不能真的去掘人坟墓。陆铮开车去绕到山里,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在陵江取水,以备不时只需。
下午时分,陆铮重新出现在塘头村外,手里提着些吃的缓步登山。
猫头鹰正站在二层檐角上翘首一望,见陆铮回来,才欣喜的拍着翅膀迎上来,抢走了猪头肉。
猫头鹰正大快朵颐的时候,陆铮将古墓的事情告诉了吉祥,吉祥显然也非常的疑惑,半晌之后,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肃然道:“恩公,这或许不是什么僵尸!而是——旱魃!”
“旱魃?”
猫头鹰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插口道:“旱魃你不会不知道吧?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影片,就详细的讲了旱魃。”
“哦?是吗?走进科学?”
“不对,那是米国大片,讲的是一个智商极高,思维敏捷的喜欢吃人肉的精神病医生和一个女干探凄美婉转的爱情故事。对了,名字叫做《沉默的吸氧羊》”
陆铮满脸蛋疼的看着他道:“你特么的说的是汉尼拔!”
“一个意思,带泥的旱魃么,旱泥魃,都喜欢吃人。”
吉祥沉声道:“恩公,我觉得这件事情非常不同寻常。因为如果要给龙找一个宿命的对手的话,那个对手一定会是旱魃!”
。
咻,一阵寒风卷着地上没有烧干净的纸钱元宝,扑簌簌的飞扬起来。
洁白的横幅挽幛随风飘扬,拂过阿太的脸颊。双颊涂着艳丽腮红,嘴唇如同饮血,一身大红的缎子锦服的胭脂,乌云头发上挂着的铃铛一阵乱响。
一股透体的阴寒从脚底板直窜后脑勺。
阿太的脸都快绿了,他胆子大不错,是因为他相信一句话,鬼怕恶人,尤其是长的丑的恶人,连鬼都害怕,再加上他常年守灵,身上已经携带了阴气,所以遇见鬼到不怎么害怕。
可是眼前这个不同。
他确定断定以及肯定胭脂已经死透了,这突然站起来的东西,显然是众口相传的现象——诈尸。
诈尸跟撞鬼有本质的区别。
听老人说,人死以后胸中会留一口气,如果被猫狗或者阴邪冲撞,就会出现诈尸,而由于身体僵直,双脚系着红绳,所以会一蹦一蹦的。
诈尸以后是不用眼睛的,会受到人身上的生气吸引,如同疯狗遇上翔一样发狂,所以阿太用来震慑生人鬼神的丑逼优势荡然无存。
他第一个反应就是跑,但是由于棉裆裤褪到了脚脖子上,跟脚镣一样,一步都没迈出去,就直直的摔了个大马趴。
呼的一声,胭脂从棺材里直直的飞了出来,落在灵桌上。灵堂正中央起了股旋风,香烛纸钱漫天飞舞,横幅挽幛猎猎作响。
阿太惊骇的看了一眼,却只能看见一双红色的绣花鞋,噌的一下,鸡皮疙瘩窜了满身,浑身都麻住了。
嗖的一下,红色的衣裙飞落,停在他的身边。
歪脸阿太的脸都吓得端正了,求生的本能导致肾上腺激素快速分泌,引起大脑皮层神经元高速交换信息。智商瞬间飙升到二百八。
故老相传,在灵堂里遇见诈尸,只有一个安全的地方。
棺材下面!
棺材是不能着地的,四角都有青砖垫着。形成一个缝隙,而这个缝隙就是唯一的生路。
阿太一个华丽的战术翻滚,咚的一声。
脑袋撞在青砖上……
呜的一阵阴风扑下来,透过毛孔钻入体内,阿太不受控制的打了个寒颤。最终凭借坚强的意志,脑袋顶着一个大包成功钻进棺材下面。
呜呜呜,阴风阵阵。
火烛熄灭,灵堂里变成一片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