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一袭红衣,诺斯真是后悔自己苦苦阻止了她和格斯这么多年。
他明明知道的……
她一直都是个好女孩啊!
他动手了。
红衣飞雪的血把他身上的衣服染成血红,手上也满是鲜血,那真是娇艳极了……
诺斯抬头看向李丰和克拉夫,“我要说的只有这些。我恳求你们,等铲除教廷内,无论是杀是剐,我绝不还手。”
“如果真如我所探查到的那样,阿道夫不仅没死,教廷内不久还将会有天神下凡,那么我们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克拉夫颤着手怒声道:“诺斯……你真下得去手!”
诺斯不敢直视克拉夫,惭愧地低下了头。
克拉夫沉默良久,缓缓开口道:“李仙人,请你相信诺斯,他绝不会背叛尼克勒斯家族。尽管飞雪死在他的手上!”
李丰颔首,抬头看向一脸笑意的卢恩斯,问道:“红衣飞雪的身体呢?”
卢恩斯道:“你既然是来为她报仇的,难道现在不应该动手杀了诺斯尼克勒斯吗?以你的能力,绝对可以杀得了他。”
李丰又道:“我问你红衣飞雪的身体呢?”
这一句,他的声音更冷,杀气已然弥漫开来。
并非是李丰不在乎红衣飞雪究竟是被谁所杀,而是他知道红衣飞雪踏入王境后,诺斯根本没有杀害她的能力。
而这一切显然都是被人所安排好的,不然那么多信徒中,那名红衣主教为什么偏偏一定要让诺斯来处决红衣飞雪。
诺斯也一下子明白了。
他想用李丰来铲除教廷,而教廷同时也想借李丰之手来铲除尼克勒斯家族。因此才费尽心思让诺斯动手去砍下红衣飞雪的头颅。
但他们都算错了。
李丰从不会被任何人当刀使,他只做持刀人!
诺斯才是杀害红衣飞雪的人!
卢恩斯的这一句话让所有人都陷入了震惊。
“诺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飞雪难道真是你……”
一向对诺斯极为尊重的克拉夫这才竟然连“大老板”都没有称呼。
他曾是虔诚的信徒,正是因为亲眼见到妻女被教廷杀害,这才羞愤之下加入了尼克勒斯家族,成为诺斯的左膀右臂。
在尼克勒斯家族中,他的职位虽然在二老板格斯之下,但论影响力,却不知比格斯大了多少倍。
在外人看来,格斯这个二老板风光无限。而知情的人都清楚,没有任何能力的格斯能当上尼克勒斯家族的二老板,一是因为他是诺斯的亲弟弟,二是因为克拉夫的推让。
对于他而言,此生不追求名利,只希望有生之年看到教廷覆灭。
红衣飞雪也是他最先发现的。
第一次见到红衣飞雪,那时的她还只有十五岁。
那么小的女孩,却已承受了那么多的痛苦,这让克拉夫不禁想起了自己那死去的女儿。后来他把红衣飞雪带回尼克勒斯家族,发誓接下来的日子要给她一个结实的依靠。
但红衣飞雪是个倔强的女孩,她还是执意要回教廷,充当尼克勒斯家族安排在教廷最深处的一个间谍。
有谁会怀疑一名红衣主教呢。
克拉夫不同意,可他却无能阻止红衣飞雪。
他本以为能让红衣飞雪走出黑暗,可他太小看红衣飞雪的坚强了。
此后的十五年,他与红衣飞雪可以说是相依为命,虽然不是父女,但感情方面早已胜似父女。
听闻红衣飞雪竟然是被他一直爱戴和扶持的诺斯所杀,这位已有七十岁的老人是真的动怒了。
“是的……飞雪的头颅的确是我砍下的。”诺斯低头看着他那双戴着皮手套的双手,缓缓说道。
他前半生作为杀手,手上不知沾了多少人的鲜血。可即使如此,他的手也从来没有颤抖过。
但此时此刻,想到那一天,想到那红色的血染红双手,他的手竟然在颤抖。
那是一个月前。
诺斯无意中听到了一个关于教廷的重大秘密。这个秘密极其重大,如果是真的,那么不只是西方,整个世界都会发生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