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捉虫)

大家录制了一天,看起来精神不佳,晚上的活动就被导演临时改为篝火晚会,让成员和嘉宾坐在那里,击鼓传花,输的人表演节目。

众人都表示赞同,这击鼓传花,裴敏总不可能还一直赢,没一次输吧!已经不少人在心里暗暗期待裴敏输了之后会表演什么节目。

从裴敏出道以来到现在,她还没有在综艺节目上表演过才艺,更没有在微博上秀过自己会什么。

想想在这个地方,能表演的节目不是唱歌就是跳舞。

裴敏在《唐朝风月》里那个舞姿,真是要让人笑掉大牙,一看就不是专业的。虽然腰肢柔软,身体协调能力挺好,但做出来的动作总看起来不伦不类。

唱歌的话若不是唱歌实在跑调得厉害,华娱怎么可能放过给裴敏发专辑捞几笔钱的机会。

在众人的猜测下,游戏开始了。

一轮游戏下来,裴敏摸清了套路,坐姿就随意了起来,

第一次输的是严翰,严翰站起来唱了一首情歌,情歌缠绵,晚风也缠绵。中途的时候他还刻意看了看郑冰,郑冰回以一笑。

这情景要是放出来,多少迷着他们恋爱cp的粉丝都要高喊官方发糖。

第二次输的是张易,张易拿出快板打了起来,随即说了段单口。

大家都乐的不行,裴敏虽心中不解却仍报以掌声。

在她那个时代,快板是乞丐们当街乞讨使用的方式手段,可看眼前的情景,它已然成为了一种艺术表演形式。

早年的时候,她和应恒一行人为了躲避刺客,扮做乞丐,跟着乞丐队伍一路去了柯城。

路上那些乞丐个个快板打的熟练,裴敏看得新奇,也觉得颇有意思。

虽然她学的琴棋书画是大雅,是阳春白雪,但那些世人认为的下里巴人听起来也确实别有一番趣味。

雅与俗之间是有共通之处,大雅是美好到极致,高尚到极致,大俗是大众到极致,普通到极致。

不过,真正的大雅应当是与大俗溶为一体,是不刻意的高雅,是不逃避的世俗。

就像那位柯城的韩先生,虽然整日疯疯癫癫,身披麻袋,混在乞丐群中,但醉酒后却能高吟“生事且弥漫,愿为持竿叟”,单用一根树枝和一个破碗就敲出《千声佛》这样的大雅之乐。

率性而为却不放纵,心法自然而无人为。这样的人,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遇到?

现如今人们在篝火前嬉笑玩乐,风声,浪声,说笑声混在一起,嘈嘈杂杂中竟勾起了裴敏对往日的回忆。

刚开始逃亡的时候,她和织月常常会迫不得已宿在山洞和破庙,为了防着野兽,就会点起这样的篝火。

有一次,外面忽然刮起了大风,火苗一下子被吹灭,山洞显得暗漆漆地,远处天色还没有亮,外面传来一阵接一阵狼嚎。

裴敏和织月吓得一个机灵,下意识抱紧对方,生怕有狼进来,吃了她们二人。

过了一会儿,当真有一头孤狼进来,那狼瘦得只剩下了骨头,一双眼睛绿油油地,紧紧地锁定着二人。

当时的二人刚从被人追杀坠下悬崖的阴影中缓过来,却又遇见了想把她们当作腹中之餐的饿狼。

那头狼在离她们五步远的地方呆着不动,眼神凶狠而又耐心,就那么直直地盯着裴敏和织月,时刻准备着扑上来。

织月深吸了一口气,下意识地把裴敏护在身后。

织月年纪不大,只比裴敏大两岁,在侯府的时候,胆子最小,见到老鼠和蟑螂都要吓得尖叫。

但就是这样的织月,在危险来临的时候,没有躲避,而是选择护着她。

纵然手脚哆嗦,声音颤抖,也要安慰她道,“小姐,别怕。我把狼挡住,它吃我的时候你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