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5章 沈云在的世界

幸好,沈云在在刚过去的睡眠中,身体已经和男人分开了。

那地方好像涂抹了辣椒油般的火烧疼痛,也减轻了至少百分之八十。

身体上的酸痛感,也好多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

依旧弥漫着甜香,之气的空气,在她肺叶里迅速回旋着,簇生了力气。

她轻而易举的从男人搂抱中挣出来,坐了起来,低头看向了他。

男人还在沉睡。

不过这厮的右胳膊,就搭在脸上,让沈云在看不到他的样子。

很多男人在睡觉时,都会这样。

沈云在不在意。

反正无论他长什么样子,他都不会活太久了。

盯着他看了最多半分钟,沈云在就抬头,打量起了周围的环境。

他们是在客厅的地板上,沙发,案几,都已经被推翻了,还有一地撕裂了的衣服。

由此可以证明,他们曾经的战斗,有多么的激烈。

门后,还摆放着一个好像棺材样的货箱。

货箱前的地板上,有一些碎纸屑。

沈云在知道,她在被汉明打上麻醉后,就沉睡在这个货箱内。

货箱的货单上,写有详细的发货地址。

不过沈云在不打算去详细研究,因为她很清楚,汉姆还没傻到把美杜沙王朝的藏匿点,用货单给泄露出来的地步。

客厅内的摆设,很华夏化。

不是很,就是。

从家电的商标,以及客厅四角上挂着的同心结上,沈云在能确定这是华夏人的家里。

让她能确定身在华夏青山市的证据,则是窗外远处街道山的移动大厅、银行等广告牌。

对于沈云在来说,一觉醒来后身处华夏青山,与身处南韩首尔的区别,并没什么分别。

真正值得她重视的,还是那个四仰八叉睡觉的男人。

以及,半掩着的厨房门。

厨房里,有刀具。

不锈钢菜刀虽然没有开刃,但砍断一个人的咽喉,应该不是问题。

沈云在笑了下,抬起右脚走向厨房时,脚尖刚一触地,那地方又有疼痛感传来,让她娇躯颤抖了下。

仅仅如此罢了。

最多让她走路不得劲,却不妨碍她去拿刀。

好像猫咪那样,沈云在右脚脚尖刚触地,再次停下了。

她慢慢地低头,看向了脚踝处。

那儿有个脚链。

脚链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玻璃体特有的光泽。

这是什么?

监控器。

沈云在想起来了,汉姆在给她注射麻醉之前,就在她身上安装了太多的监控器。

脚链,手镯,耳环等小零碎东西上,都有这种东西。

“汉姆,你是不是还在看着我?好吧。既然你喜欢看,那你继续看。我会让你看到,你给我找的男人,是怎么死的。”

沈云在抬起右手,对手镯轻笑着,低声说道。

汉姆就不是个东西。

她绑架沈云在,向南韩青年娱乐索要巨额赎金得手后,就该遵照双方的“友好协议”,把人质给毫发无伤的送回家。

但她却食言了。

担心现在遭受重创的美杜沙王朝,无法承受南韩人的怒火,会在沈云在安然回家后,再挥斥巨资,雇佣国际佣兵小组,跑去非洲找到他们,把他们彻底的歼灭。

故此,才想要沈云在的清白,来当做威胁南韩人不敢打击报复她的筹码。

对此,沈云在压根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唯有冷静的承受。

最多在心中祈祷,汉姆这次能够说话算话,给她找个各方面都很匹配她的男人。

在这方面,不是个东西的汉姆,还算实现了她给沈云在的承诺。

黑夜中这个依旧在沉睡的男人,当然不是诸多脑残粉心目中的那种奶油小生,但有棱有角的面孔,却组合成了一个勉强的“帅”字。

沈云在是地地道道的南韩人,却打心眼里不喜欢那些娘炮小生。

一般来说,自身强大的女孩子,都不喜欢娘炮男人。

反而是那些野蛮没有素质的男人,有可能会打动她们的芳心。

这也是沈家希望沈云在能嫁给南韩副总统家大少,她却不怎么原意的主要原因。

南韩副总统大少李铭基,也就是因独特身份不能进军演艺圈罢了。

很多人都坚信,李大少真要进军演艺圈,当前那些靠颜值走红的“偶巴少年”,都得特么的通通靠边站。

李铭基,就是上帝费尽心血才造出来的完美男人。

身高一米八一,飘逸的头发,双眼皮大眼睛,挺直的鼻梁,笑起来时露出的那口整齐白牙,能迷倒绝大部分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女性。

从小,他就接受严格的贵族教育,举手投足间尽显天之骄子的本色。

尤其他不吸烟,不酗酒,还特别的善良。

认识他的人经常看到,他在地铁口施舍流浪者。

完美无缺的男人,不该是所有年轻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吗?

事实证明,不是。

最起码,沈云在就不喜欢李铭基。

她更喜欢那种义薄云天,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坐下时能够一脚踏在椅面上,嘴上叼着烟卷的粗鲁男人。

沈云在以为,李铭基这样的男人其实并不能算完美男人,只因他缺少男人该有的阳刚之气。

尤其每次看到李铭基,俩人四目相对时,她总是会有种错觉——李铭基,是一条会笑的毒蛇。

这种错觉,让沈云在看不透李铭基,也不喜欢。

所以她在再三找借口,来推卸李、沈两家长辈极力撮合的婚事。

现在看来,沈云在的推卸是错误的。

如果她答应爷爷,与李铭基完婚,那么她就不用找借口去大马那边视察工作,就不会被汉姆绑架,也就不会被黑夜中这个男人,夺走她的清白之躯了。

幸好,她还活着。

被绑架,被男人长时间的摧残,以后都不能找汉姆逃回公道,只能打掉牙齿和血吞等等,都比不上还活着更重要。

人,唯有好好地活着,才能做她想做的事情。

比方,沈云在会在杀死这个长时间摧残过她的男人,以后再想方设法,把汉姆的美杜沙王朝,杀个鸡犬不留。

黑暗中,沈云在那只在男人脸上摩挲良久的右手,慢慢地放在了他脖子上。

男人的喉结,并不是太突出。

沈云在好像在网上看到过,说喉结过于突出的男人,基本都是些雄心激素发达,脾气暴躁的。

脾气暴躁的男人,并不代表着就是阳刚气息十足的男人。

他们只是受生理上的影响,脾气实在不怎么样罢了,与真正的阳刚之气,没有一毛钱的男人。

当然了,一点喉结都没有的男人,就是雄心激素不怎么发达的,像南韩国内那些娘炮小生,自以为很阳光很灿烂的样子,实则让沈云在看了会觉得恶心。

这个男人的喉结,突出的恰到好处。

仅仅是凭借这一点,沈云在基本就能断定,这是个真正的阳刚男人。

她喜欢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