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忘记,并不代表着没有人敢这样做。
当前正被困在山洞里的杨逍,也许敢,也有资格这样做,可老谢绝不会服气,只会瞪起眼睛和她殊死一拼,宁死也要保卫他男人的尊严。
隋月月也敢了。
她有没有资格?
看看老谢的反应就知道了。
老谢的双颊鼓了下,闷声闷气的回答:“明白了。”
隋月月微微歪头,假装没听到:“你说什么?”
“我说,我明白了。”
老谢抬起头,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以后我再看到你时,会对你客气些。就算你让喊你姑奶奶,我也会遵命的。”
“哟,我可不敢当您的姑奶奶。”
隋月月扑哧一笑,笑面如花:“您和十叔一样,可都是我的叔叔呢。如果您喊我姑奶奶,不但是乱了辈分,而且南方也不会同意。会生气,会打死我的。”
“好了,两位叔叔,那我就先走了。有什么所需要我做的,尽管吩咐。这儿,可是侄女我说了算的。”
隋月月抬手掩嘴,娇笑一声后,转身迈着妖娆的步伐,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
等她走远后,老谢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始终假装不存在的荆红命,抬手轻轻拍了下他肩膀,低声劝道:“一切,都要以大局为重。”
老谢看着他,眨了下眼睛:“怎么,你也会认为,我在被她无礼冒犯后,会觉得特丢人,恨不得要抓狂,发疯?”
荆红命愕然:“难道不是吗?”
在荆红命看来,老谢隐居在八百那兔子不拉屎的地方,一呆就是二十多年,昔日的雄心壮志,早就被柴米油盐酱醋茶给磨光了。
但越是这样的人,才更要面子。
说不定,比荆红命这个在官场上沉浮的人,更在意别人对他的态度。
不然,刚才他可不会在隋月月建议调人过来帮忙时,冷冰冰的说滚了。
可现在——荆红命盯着他愕然片刻后,恍然醒悟。
怕他因被隋月月冒犯后却不能发作后,可能会引起闷气伤身的担忧,也随即烟消云散。
老谢根本没把隋月月的挑衅,放在心里。
他刚才装出的无奈,愤怒样子,都是为了“哄”隋月月高兴,给那个狡诈的女人一种错觉,以为她连相当牛比的龙腾诸人都能使唤了,那么还有什么理由,实现不了她的建国梦想?
隋月月要建国,不但需要华夏方面在暗中庞大的人力,物力支持,更需要“我肯定能做成这件大事”的信心。
隋月月要什么,老谢等人就给她什么。
包括,信心。
只要她能把所有心计和精力,都用在建国大业上,老谢受点小委屈,又算个狗屁?
荆红命再次拍了他肩膀下,由衷的说:“隋月月是小狐狸,但你却是老狐狸。小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你这只老狐狸的。”
“滚粗,我算什么老狐狸了?”
老谢得意的骂了句,接着又说:“哥们比起秦老七,那才是小巫见大巫。我敢保证,秦老七在看到隋月月后,那恭敬的态度,比伺候他亲妈还要更甚。不信?敢不敢打赌?”
荆红命摇头:“不敢。因为你每次和人打赌时,你都是有绝对把握才——”
他刚说到这儿,就被一个淡淡地声音打断:“我们不妨来打个赌,赌我们三个人,谁能最终活着离开。”
在隋月月的印象中,荆红命就是那种天塌下来,都不一定眨下眼睛的无敌存在。
她不认识老谢。
可能和荆红命并肩而战,气场丝毫不输给他的人,再差,又能差到哪儿去?
所以月姐敢肯定,老谢也不是一般人,极有可能是老龙腾的十二月之一。
仅仅是一个荆红命,是一个无敌的存在了,更何况再加上一个老谢?
俩人联手,即便是走遍天下也没谁能挡得住才对。
不对,即便是面对杨逍这样的大魔头,宁死也不能丢掉他们的高手气度才对。
可为什么,这俩人此时都手握钢枪,望着烟雾弥漫的山洞,还紧张到情不自禁的舔嘴角呢?
这证明他们很忌惮山洞内的那个大魔头。
在杨逍面前,他们才不在意所谓的狗屁高手风范。
肯定是发现事情不对劲,就会立即扣下扳机。
或者,转身就逃——日后,再到背着双手站在人前,依旧是高处不胜寒的高手风范。
看出这俩人是怎么想的后,隋月月忍不住地想笑。
当然不是讥笑。
即便是荆红命俩人被大魔头给搞得狼狈抱头鼠窜,也没谁有资格笑话他们的。
因为他们面对的杨逍,并不是在他们的祖国兴风作浪。
既然不是在华夏,唯有傻子才会在明知没好处时,还要招惹惹不起的存在呢。
换言之,如果这是在华夏国内,如果没人阻拦山洞内那个大魔头,就会造成哪怕是一个无辜公民的死亡,荆红命俩人明知必死,也会和邪恶血战到底,不退缩。
什么叫英雄?
荆红命和谢情伤这样的人,才堪称英雄。
任何时候都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什么事能做,什么事却没必要死都要坚持。
隋月月笑了,是因为她忽然发现,这俩人居然和她算是一类人。
那就是任何时候,都不会去做无谓的牺牲。
所以,他们才能活到今天。
“我完全可以利用他们满脑子只为华夏的英雄气概,来给我争取更大的利益。”
隋月月心里这样想着,慢慢爬起来时,荆红命说话了:“你还认识回去的路吧?”
荆红命在说这句话时,依旧死死盯着山洞口,头都没回。
隋月月却知道他是在和自己说话,马上回答:“当然知道。”
顿了顿,她又低头看了眼双脚:“但回去的路上,有很多乱石,还要经过一条小河。那条河里,有鳄鱼出没——”
她这番话还没说完,一双鞋子,一个手电,还有一支手枪,就扔在了她脚下。
隋月月在被杨逍挟持到这儿来时,正在罂粟田的太阳伞下,惬意的享受当前来着,随便穿了双塑料小拖鞋。
被杨逍夹在肋下跑了这么远,如果她还能穿着鞋子才奇怪。
回去的路上,那么多乱石还有荆棘,估计走不了多远,她那双白嫩的小脚,就会被割的鲜血淋漓。
仿佛舍不得她的秀足会受伤似的,荆红命俩人才在赶来时,带了一双鞋子。
这是一双男人穿的皮鞋,比隋月月的秀足大了至少五个号。
半高筒的大兵靴,死沉死沉的不说,还散发出浓郁的咸鱼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