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血族的人仗着速度,躲开了对方锋利的爪子,绕道了身后,獠牙张开,直接对着其脖颈咬了下去,大口的吸着鲜血。
血族一族又被称为吸血鬼一族,只不过并不想外面杜撰的那样,以鲜血维持生命,白天不能接触阳光之类的说法。
鲜血是血族修炼的来源,且并不惧怕阳光。真正算起来的话,算是邪魔一道。
房间里,玄素秋看了一眼陈枫。
“要不要出手?”
玄素秋的神色间没有任何异常,似乎先前约瑟夫的事情早就忘记了一样。神色淡然!
“不着急,我的目标虽然是血族,但也没必要去帮助路易斯家族!”陈枫淡淡开口。
不过,陈枫不着急出手,有人却巴不得他出手。
在那血族人群,半空之中,静静的站着一道身影。一头银发,脸色惨白,一双眼睛渗着幽光。背后披着猩红色的披风!
刚刚那股强大的气息,便是此人,血族的掌控者,朗多伯爵。陈枫此行的目的,便是为他而来。
“菲德!路易斯家族是挡不住我血族大军的,我劝你还是将圣器交出来来吧,不然今天就是你们路易斯家族的灭族之战!”朗多伯爵盯着菲德伯爵缓缓开口,声音有些刺耳!
“哼!朗多,你以为我会上你这个老狐狸的当?你这些年一直躲在阴暗的棺材之中,不就是为了今天吗?圣器交给你,只怕路易斯家族灭亡的更快!”
“桀桀!既然你都知道,想必也知道我已经突破公爵之境。就算拥有圣器的你,也绝非是我的对手。不如让我将你同化,成为血族的一份子。”
朗多伯爵突破公爵之境,两人之间显然已经不再同一个等级之上,只是,菲德伯爵看上去并没有半点的紧张之感。
“何必着急呢,其实有人比我更想杀你,我想你还是先顾着自己再说吧!”
“嗯?”朗多伯爵眉头扬起。
“你应该还没忘记血魔之王吧?你最信赖的血奴。
他们的儿子来找你报仇了。所以,该紧张的不是我!”菲德伯爵眼神间透着一丝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