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便开始着手料理兰若狩猎回来的野味。
这次狩猎的成果颇丰,打了一只野兔,一只山鸡。本来兰若还想帮忙,不过被夏曦善意拒绝了,让她看好乐乐就行。
见他这么说,兰若也乐得轻松,坐在地上和乐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对于烹制野味,夏曦还是颇有经验的,主要是小时候他和高强、安歌三人,没少捉人鸡鸭拿来填肚。时间久了,三人的口味变得越来越刁钻,烹制手法自然也就水涨船高了。
其实说到烹煮,在夏曦看来,无非就是控制火候,合理调协食材的味道,再加上拿捏其熟化的程度。
而孔夫子在《大学》开篇所讲的: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也。
这番话用在烹煮上,也是极为恰当的,因为除了度的把控之外,处理食物的先后顺序,也正是食物最终美味与否的关键。
因此夏曦并不着急点火烧烤,他先是在地上挖了个洞,然后把山鸡掏去内脏后,将兰若挑出来的蘑菇填塞进内膛,用来吸收腥味,增添鲜香;接着又用芭蕉叶把鸡裹好,也不去毛,直接埋在了刚挖好的土洞里,重培新土后,才开始在上面架柴生火。
等火势渐旺后,夏曦把兔子整只剥皮去脏,用两只树杈分别插上皮毛和兔身,在火上小心的把表面血水收干;其后,用内里烘干的皮毛重新包裹切块的兔肉,同时还扔进几个蘑菇,并用撕成细缕的树皮缝合开口,架在火上翻滚炙烤。
兔肉原本就没多少脂肪,直接烘烤,容易发硬,这样处理后的兔肉,能有效锁住水分,令其鲜嫩多汁,吃的时候才不会干柴难啃。
一个小时后,整片空地香气四溢。顿时让吃了多天野果的三人垂涎欲滴,各自的肚子里的馋虫争先恐后地鸣叫起来。
兰若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有趣的做法。虽然没有盐和其他调味料,但一口下去,那味道简直是从她出生到现在,吃过最美味的食物,没有之一。
小乐乐更是完全抛弃了之前的“仇怨”,大口大口地撕咬着。原本她一个兔腿下肚,就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可等那只山鸡出炉的时候,乐乐后悔的眼泪都要掉出来了,竟又硬生生啃了个鸡腿,才算了事。
这会儿她躺在兰若腿上,腆着圆滚滚的小肚子直哼哼。
明月当空,柴薪火旺。没过多久,乐乐便开始昏昏欲睡,不过她又吵吵着要听故事,但拒绝夏曦讲,非要兰若讲给她听。
兰若被逼得没办法,便操着半生不熟的炎夏话,开始给她讲起了故事:
“从前,有一位大师,两只脚,得了病,就吩咐两位徒弟,每人,一只脚,给他按-摩。
两个徒弟,都想讨好大师,所以相互,有了嫉妒心。
有一天,大徒弟外出,二徒弟就把大徒弟,负责的腿,用石头砸断。
大徒弟,回来一看,十分愤怒,又把二徒弟负责的腿砸断。
结果,大师,两条腿,全部砸断。”
“……”
“……”
“哈哈哈……”
“哈哈……啊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