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1章 鬼魅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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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的杰克,艾洛斯,野蛮战士蒙汉,重盾骑士罗汗和巫师艾洛琳,都不是很愿意跟着我去杀血狼王。这是因为大家不可能把财宝放下。

要是带着两大马车的财富,登上120多公里的崎岖山路,他们觉得来去路程风险大,事实很艰辛。

“你们回去吧,回程等我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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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钱人和一文不名的人,面对此刻风险的态度就会全然不一样。

在这种时候,我不打算和一群发了财的队友说更多道理。

本身,他们来这里也是为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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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说魅影山庄的地窖,还有来自澳新帝国商队的巨大财富,他们估计会电力十足,不会有人不愿意去拿这笔更多的财宝。

不过。这并不是我做事的本意,因此,我还是决定一个人去北域山谷。

“我跟着你去澳新帝国。”

在我起身向北面山道走去时,身后的女巫师艾洛琳居然要跟着。

其实我没有预料,会有人跟着我去。

“我的亲属都在那边的城里,我出来很久,也想回去了。”

“其实我建议回去一次阿莫斯城堡,带着更多的雇佣兵,我们再去杀血狼王会有更多的胜算。”

至少艾洛斯很认真的说:“何况我们可以得到阿莫斯帝国卫队的帮助,剿灭北边山谷的狼人会更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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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我想了一想,这也是我接近阿莫斯帝国王族的机会,如果阿莫斯城主没有我寻找的塬石,我以后就不用回来这里,立刻就可以去别的地方去寻找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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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出去了三天,回到此刻的阿莫斯城,立刻全城都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在引起贵族和骑士军团的注意方面,我丝毫不怀疑艾洛斯的演说能力。

当时的城头挂着疯子猎人王的人头和68个食人族野人的凶狠头颅。

就这一个看点,就使得满城的人,都围满了第一道石头城门这里。

大脚怪在内城的广场这里展览。围观者还需要缴纳钱币进去观看。

自然大把收钱的是谁我就不用介绍了。

我换了一身干净整洁的衣服,客栈门口,来了摩汗爵士和他的枪骑兵。

此刻得到消息的城主说是要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