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曼听到觉得怂恿那些永恒之火的人烧一下会很不错,毕竟永恒之火能够净化一切肮脏和罪恶嘛,当然也能净化变异老鼠尸体这种肮脏的东西。
“放流言说永恒之火能够净化那些凝固的胶水怎么样,如果不烧就放永恒之火连老鼠都净化不了,凭什么净化一切,逼他们烧怎么样。”
鲍曼直接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艾什,正在吃着肉的艾什被鲍曼这个坏点子征服了,当时光顾着用胶水堵他下水道了,哪里还想得来这个。
“希望在我离开之前可以看到漆黑的永恒之火大殿。”艾什和鲍曼哈哈大笑,没有什么比共同的敌人更能团结人的了。
“该回去了。”艾什抬头看了看已经变成橘黄色的太阳,扔掉了被剃干净肉的骨棒子。
“怎么回去?”鲍曼有些无语,不远处自己曾经的爱马已经被折断了脑袋,总不能走回去吧,鲍曼看了看鲍勃。
“要骑一匹马的话,你只能坐前面。”艾什读懂了鲍曼的意思,但是艾什不可能让一个大汉紧贴着自己的背。
“行吧,但是先把我的马埋了吧,或者烧了,我可不想有食尸鬼来吃。”
艾什闻言,直接用一块石头在地上画了一个炼成阵,然后电光一闪,泥土直接形成一个坚固的坟墓,在鲍曼震惊的目光之中直接将马的尸体包在了坚固的石头里。
“这是猎魔人的魔法?不是说猎魔人的魔法天赋没有巫师高吗?我感觉你比我见到的巫师厉害多了。”
“巫师在灵魂魔法方面确实很强,但是魔法只要稍微有点天赋的人就能学。”
诺维格瑞繁荣的经济吸引了不少巫师在这里定居,确实许多对魔法好奇的年轻贵族凭借雄厚的资金直接聘请巫师做老师,然后学会了一些简单的魔法和魔药,一些天赋很高的还被巫师学院招收了。
两个人坐在鲍勃身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幸亏艾什不是很重,鲍曼也没有穿上板甲,要不然即便是强壮的鲍勃也撑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