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刺猬

说起熟悉刺猬,这还跟黄鼠狼有关。

孟川小时候兴隅村的黄鼠狼泛滥到那叫一个猖獗,每天都有那么一家早上起来听不见自家雄鸡打鸣。

打开鸡窝一看,果然,一窝的鸡子都被咬死了。

孟川不知道是不是他们这边的黄鼠狼与别地黄鼠狼不同,别地的顶多也就偷只鸡吃饱就行。可兴隅村的黄鼠狼,要么不来,要么来了就是直接干死一窝。

辛辛苦苦养了用来下蛋卖钱的鸡被咬死了,这换谁都忍不了。

也不管什么黄大仙的说法了,村里发动所有村民买了专逮黄鼠狼的铁夹子。

不止是在鸡窝附近布置,更是全村的田边路边,沟陇水渠,全都放了夹子。

如此前后三年,黄鼠狼才逐渐难见踪迹。

而在这三年中,夹子打到的不止是黄鼠狼。还有野兔、野猫,以及孟川手中的这只小东西的同类,刺猬。

被夹子打着的黄鼠狼自然是一棍敲死,剥皮卖钱。

但是其它的动物,野兔还有人杀了吃肉或拿到菜市场上卖钱。所有的野猫和刺猬却是直接放生,孟川那时曾是想要养只刺猬的,可每次都被孟父阻止。

因为,野生刺猬一来臭味大且脏,身上还可能有寄生虫。

二来,孟父说野生刺猬换了环境很难养活,反正他从没见过谁养的野生刺猬能活过十天。

三就是一个农民的淳朴思想了,刺猬能除农作物害虫,所以放生归田。刺猬夜间活动,以昆虫和蠕虫为主要食物,除非饿极了才会吃农作物。因其捕食大量有害昆虫,所以刺猬对人类来说是益兽。

“益兽,我咋没看出来呢?”

孟川回想有关刺猬的事情,又想到他的应该是被眼前这只小刺猬祸害的两畦青菜,怎么也无法将孟父的教导与现实联系起来。

小刺猬被孟川拎起,一对小黑眼珠子滴溜溜的盯着孟川。

孟川看向小东西的双眼,却是突然产生一种异样的极其熟悉的感觉。

“这只刺猬是真不怕人啊,都拎到半空了,还没受惊的团成球?”

铁锹插在地上,曹兴惊疑的说道。

曹兴这么一说,孟川也发现了不对。他以前碰到的刺猬,无论大小,被人触碰受惊后都是团成一团刺球。可这只小刺猬,不仅主动靠近人,被人触碰后还丝毫不虚的跟他对视。

这反应,就相当不对劲了。

你这是基因突变,变成新物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