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个爱猫人士,他发现自己有些心软了。
尤其是看到银丝那么动人的大美猫随时可能落入牙狼的巨口,他感觉自己不忍心。
只是狼确实是这个世界上最具可怕的野生动物之一,一只狼不可怕,一群狼简直是无解。难怪曾经的人类喜欢用狼性,狼群精神来做为企业文化。
“喵”
狼群中再次传来凄厉的惨叫,原来是那只叫亮梢的木族猫,仗着自身的护体技能,想要独自突围出去。
却不想,被两头牙狼直接扑倒,随着数声“嘎吱,嘎吱”护体光罩破碎声,亮梢被吞的骨头都不剩。
“唉……谁让我心软呢……”陈宇脚下已经蠢蠢欲动,想去救救这些可怜的猫。
不过身为人类的智慧和理智,还是将他继续留在洞中。
冲动是魔鬼。
他知道即使自己出去了,光凭自己的力量无异于杯水车薪,绝对无法从上百只牙狼中救出这些猫。
陈宇望着洞外鲜血飞溅,忍不住扼腕叹息。
短短几分钟,所有活着的猫就每只带伤,肩膀,胸口各处都出现深深的伤口。
“嗷呜”
狼王独特的嚎叫声再次响起,这次陈宇用心寻找,很快就看到三只高大的牙狼站在牙狼群后方,恭敬地拱卫着一只巨大的牙狼,这只牙狼的身材十分高大,足足有两米多长,双瞳赤红,闪烁着灵性智慧的光。
陈宇心中一动华国古语有云,擒贼先擒王。
陈宇想到,之前的牙狼群看上去虽然凶悍,但是组织散漫,甚至畏惧火光不敢上前。
在狼王发出嚎叫后,狼群变得更勇猛,进攻也变得有序。
看来狼王在狼群中,地位极高。
而且牙狼王似乎还具有相当的智慧,能指挥狼群的行动。
陈宇评估自己的力量。杀一百只牙狼有难度,杀一只狼王应该有很大的胜算。
与其同上百匹牙狼厮杀,不如将狼王杀掉,到时候群狼无首,这些猫应该有逃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