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事陈顺达没来前就已经想好了答案,他知道若是有人想要用他,一定避不开此问题。
继而,他抿起了嘴,坦诚地答道:“我当年在‘雅玛’号上做船员时,船曾被海盗劫持,抢去了很多货物,回到澳门后,有人向老板诬告我勾结海盗,于是我便被抓了起来,送进了官署。”
顿了顿后,他又继续讲述着:“我真的是冤枉的,可那又怎样,根本没有人相信我,结果我被判了两年,后来我在狱中猜想,八成是另外几个船员私通海盗,又怕事情败露,故意向我身上泼的脏水。”
虽然一脸的愤懑难以掩饰,可陈顺达却没有想要停下来的意思:“我想要上告,为自己翻案,可根本没人理会我,所以我气不过,就在牢里跟人打架,每打一次架,我的刑期就增加一年,也是因为打架,我还丢了这条腿,所以四年后我才得以重见天日,哎!那真是一段痛心疾首的往事...”
话至打架致残一事时,陈顺达虽看起来一脸的无所谓,好似早已不再介怀,可沈念恩知道对方的心里绝不可能完全的风轻云淡。
沈念恩听完这些也破有同感,当年自己在狱中的经历虽不及他这般丰富,但却也是段不堪回首的悲惨过往。
直到这时,他才再一次仔细瞧了下陈顺达那瘸了的左腿。
只见腿还在,但是感觉却完全用不上力,看起来应该是被人挑断了脚筋所致。
沈念恩虽心感同情,可是脸上却依然未露丝毫。
而后,他继续面无表情地盘问道:“既然往事有些难堪,那为何还要写在上面,你若是不写,想来也没人会知道!”
可陈顺达的回答却有些出人意料,只听他镇定地说道:“我若是不写,倘若有一天被人揭发那就相当于在隐瞒罪情,可我若是写了,如果还有人肯用我,那说明对我是真的信任和器重,而对于这样的人,我也会尽心竭力为他效命的。”
这话倒是中肯,且还直戳沈念恩的软肋。
的确,如果真的要重用一个人,那么就应尽可能地信任他,如果疑神疑鬼,各怀鬼胎,那这合作必不能长久。
就如同他自己这匹良驹,如果没有赵清阳、李应泉这样的伯乐赏识和信任,即便他是个可以踏飞燕的奇才,那也没有施展拳脚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