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大个姑娘」

凯恩看着面前队列还算整齐的府邸侍卫,侧着脸和洛兰商讨。

王宫府邸本来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没有人好在王宫府邸闹事,除非他觉得日子过得太舒服了。而府邸侍卫整日除了站岗,几乎没有任何其他的事情可做,一个月下来剑都拔不出几次,更别说剑术了。

凯恩让府邸侍卫训练剑术,本意当然是为了提升府邸侍卫的作战能力,之前让他们在面对黑王的时候,不至于连剑都拔不出来。

“不,凯恩,现在练剑已经来不及了,短时间之内想要有大幅度的提升,根本不可能。”

洛兰摇了摇头,都定了凯恩的提议。

剑术这种东西,谁也说不清楚,有人三五个月就能精通,有人三五年却也才略懂皮毛,真要靠这种不靠谱的东西来提升作战能力,也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洛兰,你有什么想法吗?”

凯恩想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他觉得洛兰说的对,练剑虽然效果明显,但是投入太大,而且府邸侍卫虽然已经生疏了,但基础的剑术还是知道的,那种东西已经烙印在他们的脑海深处了,想望都忘不了。

“他们现在需要的是服从命令和协同作战的能力,只要他们不是一盆散沙,有一个人指挥他们,就可以提升作战能力。”

在波佩克特王国,不论是骑士还是士兵,都更加偏向个人主义。

特别是临时征召的民兵,他们会服从大部分的指挥,但是一旦发起了冲锋和敌人打成一团,基本上就只顾着自己保命杀敌,这个时候除非撤退的鼓声响起,否则他们听不到任何指挥。

就算是开战之前下达的指令,也很少会有人听从并且遵循。

像常备军这种每天都在训练,而且经常进行实战演戏的士兵,当然可以做到听从指挥,按照指令作战。

但是府邸侍卫和临时征召的民兵比起来,除了体格更健壮,身体素质更好,装备更精良之外,基本上没有太多的区别。

他们上了战场,就不会再听从任何指挥和命令,砍杀敌人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自己不被别人杀,在他们眼里这场战争能否胜利并不重要,自己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然后才是挣钱。

尽管打仗给的钱不少,但是也要活下去才能挣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