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两个饿惨了的人也不管屠潜贵了,直接大口夹菜吃饭喝汤,为啥要说话?多吃几口他不香吗?
没想到屠潜苏这人奇葩是奇葩,中二是中二,品味还不错,每道菜味道都极好,而且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菜端上来,但是每一道菜都极其精致,还耗费时间。
果然是个懂得享受的纨绔富二代啊!
这日子,这日子给我我也要混吃等死啊,混吃等死他不香吗?
屠二是不是傻?
把老大屠潜贵干掉了,谁给他当牛做马挣家产挥霍混日子?典型的脑子不清楚!
卿玖觉得,如果是自己,绝对的要将大哥给供起来啊,每天像小情人一样给大哥说几句哄人的话,送几个精心准备的礼物他都愿意!
这日子,简直过的不要太逍遥了。
然后,吃着吃着,卿玖从碗里抬起头来,边咀嚼着嘴里的饭菜,边看着卿欢,想了想,又低下头来使劲儿刨了几口菜。
沃日,身边竟然有个活生生的例子!
还是大佬聪明,大佬威武,跟着大佬享福。
夹了一筷子白嫩嫩的银鱼,合着白米饭刨进嘴里,脑子里却在思索着,怎么样给程大佬做出一条专业的,规范的压榨宿主,顺便最大程度的提前享受混吃等死的养老悠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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