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他的父母死活不同意,但还是扭不过霍勤五执意要去城市打拼的大腿。
在小时候,霍勤富是家里的宝贝疙瘩,爹疼娘爱的。尽管他家穷的出奇,但他的父母还是竭尽全力的供他上学。然则,贫穷还是使他没读完初中便辍了学。
霍勤富的父母对此充满了愧疚,但却也无可奈何,他们只是希望霍勤富能本本分分的在老家种地过活。
可长大后的霍勤富却不这么想,他想要去大城市“建功立业”,他想要变成城里人,永远离开这个鬼都不想待的穷窝窝。
为了进城这事,霍勤富跟他父亲成了仇人。
霍勤富对此觉得无所谓,只要自己能出人头地,能成为城里人,付出任何代价他也都在所不惜。
进了省城西安五年,霍勤富只回过两次家,一次是他爹死了,一次是他娘死了。
父母双亡后,霍勤富觉得他可以无牵无挂的生活在城市里了。而农村,他的老家,他的根,他就是死了也不要埋回去。
城市很大,也很繁华,有许多农村人做一辈子梦都梦不到的东西。
霍勤富就觉得那参天的高楼很神奇。他在工地干活那会儿,只要一有时间就跑到楼顶去。张目四顾,他能看的很远。眼前的一切都在他脚下,他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满足感。
霍勤富觉得高架桥上飞驰的“火车”很神奇,“咻咻”,一晃眼的功夫就跑出多远去,可一不注意,它又钻到地下去了!后来他才知道,这不叫“火车”,而是叫地铁。
在楼顶“雄视天下”腻烦的时候,霍勤富也会奢侈一把,花个几块钱买张票,进地铁站去体验一下。
每当这样的时候,霍勤富都把自己饬的干干净净的,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虽然这衣服在城里人看来也还是土的很。但霍勤富只是体验一下坐地铁的感觉,他也并不到哪里去,坐到一个地方,也不出站,然后再坐回来。人多的时候他不抢座,人少的时候他才大着胆子坐坐。
看着窗外风驰电掣般飞过的景物,霍勤富有一种迷幻的感觉。他没喝酒,但他觉得这样的感觉就像是喝了酒一样。
以前地铁进站一块钱,出站一块钱,霍勤富就经常这样去体验“城市生活”。后来地铁涨价了,进站三块起,站内待的时间过长还另外收费,他就不怎么去了。
这是霍勤富刚进城时状况,然而让他意料不到的是,城市除了能给人带来新鲜感之外,还有其它让人难以预料的事。而也正是这些事情,在真正意义上改变了他命运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