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章 第一大股东

摇滚教父 黑色贝斯 2292 字 2024-05-20

按照一般交易原则中的“谁出钱,所有权就归谁”的原则,如果是由【量子音乐】通过增发股份的方式来完成交易,这批版权的所有权当然会归公司所有,而不是落到乐队手中。

再进一步的话,通过这批股份,与高盛集团进行交易,所得到的环球的股份,自然也是归【量子音乐】持有。

当然了,如果是私人之间的交易,也有可能会出现“物品的主人不是付款人”这样的况,一句“朋友间的赠礼”也可以打发掉任何疑问,无论在哪一个国家,花自己的钱给“朋友”买东西都是合法的行为,但【量子音乐】是一家有多个股东的股份制公司,自然不可能用公司的资产,给私人赠送礼品,按照《公司法》的标准,这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罗杰也不可能蠢到这个地步。

“没错,收购的主体是公司。”

罗杰点了点头,认可了大卫-劳伦斯的说法。

倒不是罗杰不想让乐队出资来完成这一笔交易。

几十亿美元的现金,虽然有些吃力,但想想办法,也不是凑不出来。

不过,一方面,在【量子音乐】的股份已经抵押给了巴洛克银行的况下,乐队想要通过贷款或者其它方式得到一大笔现金,尤其是想要在短时间内完成,难度不小。

另一方面,劳伦斯兄妹也不可能同意单纯的现金交易,唯一能够从对方手中拿到这批版权的筹码,就是【量子音乐】的股权。

但用自己手里的股权来换版权?别说罗杰不愿意,胖子、安妮两人,也不可能同意。

这和增发股份可不一样,一进一出之间,对【量子音乐】的股权结构影响太大了。

说不好听点,若是劳伦斯兄妹起了什么心思,甚至完全有能力颠覆乐队对【量子音乐】的掌控。

和预期的利益比起来,承受这种风险完全是得不偿失的事。

反正乐队控制着【量子音乐】绝大多数的股份,由【量子音乐】来完成对环球音乐集团的收购,和掌握在乐队手里,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大不了,等到缓过这口气了,再想想办法,例如拆分出售等等,至少在理论上都是行得通的。

“我原则上同意,至于米拉那边,我会去说服她,问题不会太大。”

劳伦斯先是答应了下来,又话题一转,开口道:“但是我有两个条件。如果你不肯答应这个条件,我宁愿把这批版权直接卖给高盛。”

这作风……

只能说,真不愧是“劳伦斯”。

罗杰苦笑着开口道:“大卫,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有什么话,尽管直说好了。”

大卫-劳伦斯点点头,开口道:“第一,版权转让协议中必须包含这样一条条款:只有在公司和高盛达成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况下,版权转让协议才会生效,否则这些版权将由我自己继续保留。”

这个条件是为了规避风险。

大卫-劳伦斯很清楚,虽然现在【量子音乐】的形势一片大好,但这背后的危机却也很明显。

如果无法成功获得高盛手中那一笔股份,【量子音乐】和环球之间的这场战争,到底是谁胜谁负,还真不好说。

扩大在【量子音乐】中的持股份额,确实可以在环球倒下之后获取更大的利益。

但若是倒下的是【量子音乐】呢?

作为一个投资者,不得不去考虑这种可能。

若是与高盛的交易最终无法达成,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量子音乐】的股权,还有自己手上那批版权,到底哪一个更有投资价值了。

“这个没有问题,还有一个条件呢?”

罗杰思考了片刻,并没有提出反对。

站在乐队的角度来讲,若是这笔交易最终无法达成,同样也不希望为了一些版权,而降低自己对公司的掌控能力。

哪怕仅仅只是没有投票权的b类股,但当它握在一个足够有分量的人的手里的时候,还是能够起到很大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