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是罗杰的高中同学。
当然,“两人”成为朋友的时候,还是罗杰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的事情了。
在罗杰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还遭遇过吉姆的挑衅,随后两人很快“和解”。
在还没有认识安妮之前,murphy乐队刚刚解散,罗杰和胖子两人打算重新成立一支乐队的时候,因为乐队里缺一个吉他手,罗杰一度想过要拉吉姆“入伙”。
单纯从吉他技术的角度来讲,在和罗杰关系比较近的吉他手里边,安妮是毫无疑问的第一。
而第二名,就是吉姆了。
哪怕是像【金属猴子】这样成名多年的老牌乐队,单纯从技术的角度来讲,吉他手的水平也是要比吉姆差一点的。
当然,这里仅仅只讨论“吉他技术”的部分。
而作为一名乐队的核心,吉他手所需要的,不仅仅只是技术。
在技术之外的那些东西上,才是吉姆的短板。
不过,对于【darkness】乐队来说,找一个临时的吉他手,在巡演上顶替安妮的位置,也仅仅只需要技术好,就足够了。
至于其它的缺陷,大多都可以无视。
“你那个高中同学?”
叫“吉姆”这个名字的人很多,光是罗杰和安妮两人认识的“吉姆”,就有好几个。
但在此时这个语境下,罗杰所说的,自然是“吉他手吉姆”。
符合这一点的,在两人共同认识的人当中,也就只有罗杰的那个高中同学了。
安妮对吉姆不算熟悉,但因为吉姆的【闪现】乐队转签到【量子音乐】旗下之后,罗杰特意开口要求公司对他们稍微照顾一点,安妮也知道,吉姆是罗杰的朋友。
或者至少曾经是。
出于这个原因,安妮也对吉姆稍微关注过一点,虽然不是很了解,但多少也知道一点东西。
比如说,吉姆的【闪现】乐队,在商业上的成绩并不算十分出色,不过却是聚集起了一小撮非常死忠的粉丝。
在乐坛,尤其是摇滚乐坛,这种名气不大,但有着固定粉丝群体的小明星非常的多。
属于那种收入不愁,但也高不起来,而且基本上看不到继续向上层攀爬的希望的类型。
吉姆倒也知足,守着自己的小乐队,频繁地进行“地下演出”,时不时出上一张专辑,一年的收入分下来,大概能分到个百来万美元,比上不足,但比下却是有余。
对于这支乐队,安妮的了解不多,除了他们略显尴尬的地位之外,安妮对他们唯一的印象,就是吉他手的速弹技术很出色。
这也是【闪现】乐队能够聚拢一批死忠粉丝的“核心竞争力”。
思考了片刻,安妮微微点头,说道:“只考虑技术方面的话,他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选。不过,他会愿意吗?”
吉姆,毕竟是有着自己的乐队的。
【闪现】乐队没什么名气,但也是一支每年都能举办几十场演出的乐队。
虽然说【闪现】乐队和【daknrss】乐队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但做音乐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宁愿守着自己的小乐队,也不愿意去给别人“打工”。
这种心态,还是很常见的。
“我也不知道。”
罗杰也不确定吉姆会怎么想。
虽然说,吉姆以临时乐手的身份加入【darkness】乐队的巡演当中,无论是对吉姆个人,还是对他的【闪现】乐队都会很有好处。
但这种事情,又不是永远以利益为先的。
如果吉姆是一个一切向着利益去看的人,也就不会把【闪现】乐队的风格做得如此的小众了。
——往商业化的方向发展,吉姆自己或许不擅长,但罗杰却是愿意帮忙,而且也做出过一些行动的,比如说将前世一些非常商业化的作品送给吉姆的乐队来唱。
但是,吉姆能把魔力红乐队(maroon.5)的《甜心(sugar)》唱出大屠杀的感觉,这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事情了。
嗯,在最初听到【闪现】乐队版本的《甜心》的时候,罗杰心里的感觉,就像是有一万头羊驼在撒欢奔跑。
当然,不管吉姆是否会答应罗杰的邀请,至少他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甚至可以说,在和乐队关系比较密切的吉他手当中,没有比吉姆更合适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