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伯爵府时,他也经常吃羊肉,但大厨子手艺不咋地,做出来的羊肉也一般般。
跟孙老七相比,差得太多了。
“一二百斤哪能够啊?”董健方仔细看了看,“起码得有三百斤了吧?”
他做刺史这么久,也算是见多识广了。
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绵羊。
瞅着也不像是大梁国的品种。
一旁的孙糖糖抿嘴笑了笑。
这只羊是基地特意培育出来的,长到成年后,还有四五百斤重的呢。
考虑到家里人口太多,所以她干脆拿出一只中号的羊来,让大伙儿好好啃一顿羊骨头。
这回孙七福可有的忙了,要给家里这么多人做饭,很考验他的厨艺和承受能力。
“红梅姐,你快帮我烧一锅水哈,二嫂,韭菜花捣碎了没?五嫂,那个蒜泥怼得差不多了,你帮我把肉焯一下水哈!~”
孙七福像厨师长似的,指挥着几个女人干活。
他自己也没闲着。
把三哥弄来的杂鱼清理干净,再用水泡上一会儿。
然后起锅烧油,葱姜蒜干辣椒爆香,放入黄豆酱,炒出香味儿,再倒入适量的水。
做好这些后,他才把小杂鱼放进锅中,加点酱油、白酒、醋,还有小姑姑给他准备的各种香料。
这种杂鱼愿意熟,大概炖上一刻钟的时间,再加入盐和胡椒粉调味儿便可。
孙有福和赵经纶在院子里杀羊。
天气太冷,羊血刚放出来不久,就冻成冰碴了。
“孙老弟,这羊血肠不太好灌啊!~”赵经纶冻得直搓手。
孙有福憋不住笑,“赵大哥快进屋歇着去吧,有大福帮我就行!”
唉,这赵大哥,就愿意凑热闹。
杀猪宰羊,这都是屠夫干的活。
赵大哥每天不愁吃不愁穿的,却偏偏喜欢找这种乐子。
“孙老弟是看不上我?”赵经纶跺了跺脚,一脸郁闷,“我年轻那会儿,领着千军万马南征北战,什么猎物都打过,别说杀羊了,就是大长虫我都吃过!~”
说着,他弯腰捡起一根棍子,在地上画了一条线,“那条蟒,得有这么老长吧,被我一刀就把脖子给削下来了。军营里没有做菜的材料,我把长虫皮扒下来,只往肉上撒了点盐,烤熟后,那肉老鲜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