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胜心里讥笑不已。
这个胆子真是比兔兔还要小。
专业能力还需加强啊!
金胜这时继续说道:“刚才龚检察官自己也说了,宋佳怡一开始赴约代表了‘同意’。”
“这一点在两人‘约’的聊天记录中就能体现。”
“而我的当事人,是一个体格健壮,取向非常正常的单身青年。”
“先不提两人之前就有过好几次的‘非法交易’。”
“就说案发当晚,陆敏宇‘思想不变’的情况下,依照约定把宋佳怡带去酒店。”
“这个行为本身.....算不算又一次‘非法交易’。”
“哪怕中途对方醒了一下,改变‘意志’,不同意了。”
“但陆敏宇不是也停止了自己的行为,并且穿上衣服,直接离开酒店房间了吗?”
“那我不禁要问了.....这到底是‘犯罪中止’呢,还是‘非法买卖’中止呢?”
“龚检察官,你能不能告诉我。”
金胜这一招叫做以‘心理学’反击‘心理学’。
你们不是习惯用‘违背意志’这一招吗?
那我同样用‘初心不改’来反击。
没毛病吧!
这次不光是龚锦玉了,连合议庭三个法官都有点懵。
乍一听....说的确实有道理啊!
可为什么总觉得哪里不对。
龚锦玉此刻的脑瓜子里,正在思考事情的发展方向,怎么跟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呢?
场面一时间变得很安静。
“我...我觉得不对。”
“对方律师在偷换概念。”
“性侵类案件所适用的法条,本意是为了保护女性的‘性’自主权。”
“但在案发当晚,宋佳怡醉酒后变得毫无意识,那就代表她没有了做决定的能力。”
“虽说两人在聊天中用词比较暧昧,可并没有明确提过当晚一定会进行‘非法交易’。”
“另外....按照正常逻辑来说,如果真的约定好了,也肯定会提前谈好价格。”
“毕竟两人又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一切总得向‘钱’看。”
过了好半晌,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是那个一直坐在龚锦玉旁边的小透明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