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哲跟那位流浪歌手走过一座又一座的城市,一开始他还只是个“收银的”,跟在大哥后面蹭口饭吃。
可是到后面,泡面头大哥发现他居然会弹吉他,而且弹的还不错,索性就把吉他交给了他。
他翘着二郎腿在后面干起了“收银”。
陈哲实在是不想流浪的时候还做牛马,所以,在一个夜里,他不辞而别,还拿走了大哥碗里那几张零零碎碎的纸币,又重新一个人踏上了旅途。
他睡过天桥,睡过公园,跟流浪汉抢过纸箱,踩过易拉罐。
吃过剩菜剩饭,也翻过垃圾桶,他貌似已经活成了一个真正流浪汉的样子。
他躺在臭烘烘的烂尾楼里。
听着身边各式各样的大神吹嘘他们年轻时候辉煌的故事。
这个是开厂的,那个以前曾经月入好几万的程序员,另外一个是泡妞战神,阅女无数。
没有手机,听着他们的“传奇”入睡,就像是放有声一样。
就在他快要睡着的时候,一个身上比他还臭的人过来碰了碰他。
“喂,哥们,你呢?你没有故事要讲吗?”
陈哲来这里住了快半个月了,大家都挺熟悉的了,但是陈哲从来没讲过他的故事。
那个露着肚皮,曾经是开厂的大哥咧着一口黄牙;“对哦,这位小哥你还没讲呢,你之前是做什么?看你年纪轻轻,手脚健全,长得还白白嫩嫩的样子,你以前该不会是做嘎嘎的吧?”
那人说完之后,周围人一起哄笑起来。
陈哲也笑了起来。
“差不多。”
他曾经是做按摩的,服侍过很多富婆,在某些富婆的眼中,他说不定就是这种角色。
“哈哈哈,净吹牛逼!”
那些人又哈哈大笑了起来。
“你要是真做那个还能混成这样?一听就是假的,我曾经认识一个兄弟,他们收入可高着呢,一个月听说都有十几万,太他妈挣钱了。”
“是挺挣钱的,但是身体扛不住。”陈哲说道。
“哈哈哈,我能扛住啊!!来七八个富婆我都不怕!!”
那个满嘴黄牙的大哥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