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圣在一次吃饭的时候,被妻子妻子用迷药迷晕了,然后妻子带着孩子也是脱离了他。
就这样这一年,彭圣过得浑浑噩噩,成了村子里面人见人怕的地痞流氓,没人敢搭理他。
“这世道啊。”最后,彭圣过得郁郁不得志,在一次意外,认识了一伙盗墓贼,跟着他干起了倒斗的生意。
因为他天生神力,力气比寻常人大,这伙盗墓贼的老大,告诉他,他们其实乃是叛军赵王的人。
然后把的彭圣推举给了赵王。
赵王在见到彭圣力气极大,一个人能打几十个之后,很是激动,直接让他成为手下大将,可以领兵千人。
不过在这之前,他需要从亲卫军开始干起,相当于刷简历,刷忠诚度。
而也是这一次,让彭圣尝到了甜头,身份地位的变化,他前往赌坊,就算输了,对方时候都客客气气把钱给他,甚至还会多给一点。
一来二去,他对赌博不感兴趣了,他逐渐感受到权利的美好,甚至有一些人巴结他,开始给他送美女。
他更加渴望权利,也渴望力量。
一年后,他发现自己的力量变得更加强大,之前一个人能打四五十个人,现在一个人甚至可以打一百多个人。
简直就是一尊猛将,这让赵王更加精细,他的身份也水涨船高,甚至名声都传递了出去。
彭圣享受着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直到一年后,他的机会来了,赵王给了他一个任务,带领一千人的队伍,去拦截朝廷的贡品队伍。
这属于白捡的任务。
他自然完成的很好,而借此事之后,赵王也因为他有战功,并且因为劫朝廷贡品,相当于是投名状,也算正式认可了他。
转眼之间三年时间悄然流逝。
朝廷的状况越来越差,到处都是叛乱,而赵王也终于找准了机会,正式反叛。
而彭圣更是成为一名领军过万的猛将,他亲自带队,几乎人挡杀人,神挡杀神,所向披靡。
现如今的他,力量更加强大,一人就能横推上千人的军队,城门一拳就能轰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