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碰到一只成色不错的镯子,带回去做礼物也很合适。
他的目光也只是在镯子上停留一下就移开了。
这种小地摊,你直接表现出对某一样东西很感兴趣,有意愿购买,对方是会漫天要价的。
“你卖这些东西?”
刘贵蹲下来,抬手随便扒拉几个器具,将镯子也扒拉其中,“虽然都不是什么值钱货,但带回去也用得上。”
“开个价吧,这几样东西多少钱,我买了。”
几只器具中夹着手镯,就让手镯显得很不起眼,对方也不会漫天要价。
小哥身手轻点一下,伸出手道:“公子要买,给我三十文吧。”
这个价格倒是便宜的很。
“好!”
刘贵立马掏出三十文递给对方,让对方将东西抱起来。
“你这人好会算计。”
“那几只破烂不说,镯子夹在其中,你就这么带走了?”
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
看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走过来,指着地上镯子道:“小哥,我单要这只镯子,给你十两银子。”
“当真。”
那位小哥见钱眼开,一听有人高价购买,就将镯子捞起来,不肯给刘贵了。
蹲在地上的刘贵有些不悦,抬头看向杀出来的程咬金。
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愣住了。
来人是一个模样很漂亮的女孩,但声音让他觉得无比熟悉。
“是你?”
对方看清刘贵,显得很吃惊。
原来是她啊!
刘贵此时可以确定心中的猜测,不由得笑起来,“换女装,我还差点没认出来。”
来人正是之前女扮男装的范芷若,此时换了女装。
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没想到她女装如此好看。
特别是身材,本就高挑的个头,发育的前凸后翘,十分惹眼,更显性感。
范芷若三两步走过来,甚是惊喜道:“想不到这么巧,居然在这里碰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