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到一家小店门口,萧忘机掏出三百块钱,和一个就着毛豆喝啤酒,背心下露出半截肚子的中年男子耳语几句。那男人立刻带着我们往小胡同里走进去,顺着吱吱作响的楼梯,走到一个阴沉小楼的二楼。
开门一看,布满灰尘的地板,焦黄的床垫,上面一床发黑的被褥,几乎已经解构成了棉絮本身,居然还能勉强一个固定的外形,并没有伴着破窗户里吹来的冷风飘然而去,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不过萧忘机却十分满意,点了点头,打发走了老板,转头和我说:“这地方太好了,绝对安全。咱们在这里藏上两三天,再往粤西外面跑。”
我当然也没法说什么,点了点头。这时候天色已经黑了,萧
忘机打发我去买了两床被,还有些必要的生活用品。自己去楼下小店里拎了两份炒菜,还有米饭上来。我一尝这菜,味太正了。用的绝对是纯正的地沟油,还至少回了三遍锅。此时此刻我只想说一句话:
我十分想念刚才那袋肯德基。
吃完饭以后,萧忘机又跑到楼下,提了两个大袋子上来,里面装得满满的,全是白米饭,至少有五斤重。吓了我一跳:“你别告诉我这是之后两天的口粮。”
“别怕,这不是给你吃的。”萧忘机说着话,把背包打开,里面装着一个黑色的木匣子。
这东西我之前在陈叔那就见过,是装小鬼的魑魅匣。心想真好,我刚救了三十个人的性命,换来的报酬就是住在这样一间安全的小屋里,吃着厨师精心用地沟油炒出来的佳肴,睡觉时候身边还躺着一只全身血淋淋的小鬼,不知什么时候会窜出来咬你一口。这种日子,真想让人一头在墙上撞死。
萧忘机把木匣打开,里面却空空如也,只有匣子底部放着一个和网球差不多大小的圆团子,看上去糯糯的。
我心说完了,你养的小鬼被人偷走了,还留下个团子示威,意思非常明确:你还玩个球啊。
萧忘机脸上却毫无波澜,把那糯糯的白团子托起来,轻声说:“元宵,起来吃饭了。”那白团子没什么反应,萧忘机就打开一袋大米饭,把白团子扔了进去。
白团子一陷进雪白的大米饭里面,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可过了一阵,我明显感觉到大米饭在不停地减少。
过了不到五分钟,这一袋子大米饭已经被吃得干干净净,明显胀大了好几圈的白团子自己从塑料袋里爬出来,又扎进另一袋米饭里面。五分钟后,另一袋大米饭也消失的一干二净。小白团子已经长成了一般婴儿的大小。
我这才看清它的样子,原来并非一个白团子,而是两个白团子黏在一起,一只是它的头,另一只是它的身子。五官俱全,也有手有脚,可惜全都又短又小,很难想象能用来跑步或者那东西。头却奇大无比,几乎和身子差不多了,脑袋顶上还长着一个黄色的小蘑菇。
元宵从塑料袋里用力一滚,软糯糯的身子靠在萧忘机身边:“没吃饱,我饿。”
它声音也十分软糯,好像两岁婴儿一般。萧忘机捏捏它的脑袋:“你已经吃了很多了。”、
“可我真的没吃饱,真的饿。”元宵两只眼睛亮闪闪地看着萧忘机,还有小手把一粒米饭刮进嘴角里。
“乖,再吃可就装不进去了。”萧忘机说着话,把元宵用手蹦起来,重新放回魑魅匣里面。
“今天累了一天,早点休息,明天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呢。”萧忘机伸一个懒腰。
洗漱完毕,躺在床上,我久不能寐。想想这两天发生的一切,简直就跟一场梦一样。在床上不停的翻来覆去。到后来萧忘机实在不能忍耐了,把元宵从魑魅匣里面揪出来,丢在了我身上。那小东西一靠近我,立刻和一只树懒一样,牢牢抱住我的胳膊,沉沉地睡了过去。
它身子软糯,又热乎乎的,散发出一种奇特的香气,好像蒸熟的大米饭上放了几朵野花。我把它抱进怀里,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也沉沉地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