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账户被查封了!你们凭什么查封我的账户!”
坐在大厅里的丁筱卿和郦励看来者不善,俩人分工合作,见机行事。丁筱卿做安抚工作,让这个当事人冷静下来,郦励配合着问他问题,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是鸿锦材料公司的老板,今天银行打电话给我,说公司的基本账户被法院查封了,说我涉及司法纠纷,所以要暂缓我的贷款申请。这怎么行?这个月贷款下不来的话我的公司就转不动了,工人工资都发不出来了啊!”
丁筱卿说:“你先别急,坐一会,我们马上给你查。”
鸿锦老板坐了下来,不再像刚才那般吵嚷,但神情紧张,头上都是汗。
郦励查到被告叫鸿锦的这个买卖合同案子的承办人是周国民,于是毫不犹豫地打电话给法官助理骆扬。骆扬立马就下来了,鸿锦老板见到了案子的承办法官,既激动又愤慨,质问骆扬:“法院凭什么查封我的账户?法院难道可以随便查封别人账户的吗?”
对方来势汹汹,明摆着是来兴师问罪的,骆扬心知肚明,心态也挺好,不紧不慢地给他解释了起来。
“我们法院是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的。民诉法第一百条,你可以上网查一下这一条的规定。为了保证判决能够有效执行,避免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而给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申请人可以提出对你公司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我们法院在收到申请人的保全申请后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裁定对你公司进行财产保全。这完全是合法合理的。”
老板仍然不服气:“这么说来只要跟法院提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那人人都能查封别人的账户了?”
骆扬纠正他的说法:“那不是这样说的。如果案子经过审理,申请人最后败诉了,他的保全行为又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了,那么他就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