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总故作惶恐:“您这话就见外了,这十几个姑娘您就是全部带走我也绝无二话。”

孟知儒摆手:“开玩笑的。”

他目光淡淡一扫,随手指了倒数第二位:“就她吧,看着顺眼。”

张总眼里闪过了然。

他跟孟知儒的交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两人最常见面的场合就是各种酒吧、夜店。

孟知儒表面看上去斯文白净、彬彬有礼,其实转过身比谁都会玩。

他挑女人的口味万年不变,就喜欢那种人淡如菊、清秀可人的,漂不漂亮是其次,关键身上得有“书卷气”。

曾经不少人在背地里笑话他,来夜店找“书卷气”的小姐,这不是在粪坑里摸黄金吗?

好在,他也不算太挑剔。

真黄金没有,硬屎包金纸也勉强能够充数。

果然,今儿挑的这位又是个小家碧玉、清秀乖巧。

张总:“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过来给孟先生倒酒?!”

“……好、好的。”女孩儿怯怯含羞,坐到孟知儒身边的时候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

孟知儒镇定地欣赏着女孩儿的慌乱,眸中渐渐流露出满意之色。

“叫什么名字?”他喝了她倒的酒,随手抬起女孩儿下巴。

皮肤白皙,鼻梁小巧,不算很惊艳的漂亮,但眉眼温柔,目光如水。

“我叫丝丝。”

“哦?思考的思?还是斯文的斯?嗯?”

“都不是。是丝绸的丝。”

“难怪这么秀气可人,原来也跟名字取得好有关。”

女孩儿娇羞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