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话是这么说,不过一直在家做宅女也不适合小懿的性格。毕竟出门上班才能更有利于社交嘛!”这次轮到潘茹帮腔了。
见我妈不反驳了,张倩又乘胜追击道,“阿姨,其实嘉跃公司很不错的,不是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虽然规模没有小懿之前工作的中瑞大,但嘉跃毕竟是上……”
张倩话还没说完,竟突然被我爸爸打断了,“我知道,是家资质不错的公司。蕊蕊,张倩和潘茹这俩孩子说得不错,让小懿一直闷在家里做宅女确实不好。”
我身旁的张倩似乎想再解释什么,可我爸爸却一直对她使眼色,张倩是个聪明的人,立马便合上了嘴巴,不再多说。
对于爸爸的反常,我倒是没多想。
老妈向来开明,张倩与潘茹离开后,她独自一人在房里考虑了很久,最后和老爸合计了之后,还是同意了我出门上班的事。
但想要出门上班是要付出代价的——老妈草拟一份协议,要与我约法三章:一、不准晚归、不准在外过夜、不准过度加班、一年之内不得出国出差,不论是否有人同行;二、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相亲;
老爸拿着老妈的草稿,竟又加了一条——三、不得发生办公室恋情!
前面两条,我当然是可以充分理解,可最后一条我倒是有些不能理解!
老爸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刻板了?
虽然觉得奇怪,但为了出门工作,我并没有与父母讨价还价,直截了当地签下协议。
看着协议书,我自信满满地提笔十分顺遛地签下了我的大名。可签下名的瞬间,我便惊得僵在了原地——这笔迹与我成为植物人前的笔迹竟完全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