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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婉走近了一些,看清楚了女人的脸,惊讶地捂住了嘴巴。

没错,那个看起来十分干练,一身霸道总裁范儿的女人就是她从小到大的闺蜜兼合伙人——庄晴雨。

庄家世代从商,在很多行业都有他们家族的生意,庄晴雨是庄家的大小姐,下面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也是跟她一样,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矛盾,早早地从家里搬了出来。

两人同病相怜,又同是天涯沦落人,为了能有个照应,两人就住到了一起,还上了同一所大学。

庄晴雨很有经商天赋,从上大学就开始创业,还做得有声有色,知道她不想用家里的钱,便主动提出让她入伙,她现在会的那点儿全部是庄晴雨教她的。

李婉婉知道那是庄晴雨为了照顾她,自己有几斤几两她还是清楚的,但是她也确实需要赚钱。所以,感激她的同时她也只好在别的方面弥补她。

毕业她去了国外进修,庄晴雨和其他几个合伙人继续他们的事业。

庄晴雨而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尽管生意上的事情她出力不多。

但是,在国外进修的日子,属于她的那一份分红从来没有少过。

记得回国之前她给庄晴雨打电话:“晴雨,我要回国了,你是来接我呢还是来接我呢?”

原以为庄晴雨听到她要回国的消息第一反应是开心,没想到她却是问道:“回来干什么,课业不是还没结束吗?是不是没钱了?”

在庄晴雨的认知中,学医是一件很花钱的事情,特别是李婉婉这种,别的女人有钱了买衣服包包,她有钱了买药材,而且只买好的,稀奇古怪的,烧钱啊。

所以,李婉婉说要回来,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没钱了,待不下去了。

听到庄晴雨的话,李婉婉既好笑又感动,“不是,回去看一下爷爷,他病了。”

“这样啊,我还以为没钱了呢,你没钱了一定要记得跟我说啊,我还等着你学成归来被我终身奴役呢,对了,你几号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