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光照耀他的睫毛,好像正在燃烧。于是他整个人染了火的气味。

纵使是蚊蝇蛾虫等在阴暗湿霉中滋生的生物,也爱阳光。林清泉看他看得目不斜视,呆了一会,就把眼睛一闭,像甘心赴死一般直直倒进他怀里。

目目接住了他,“累了吗?你看起来……很辛苦。”

“没有。”林清泉的脑袋在他胸前蹭了蹭,“我就是觉得你真好,无论哪个方面都很好,好到没得说……就算被你吃了对我来说也是超度吧,因为你真的太好了。”

目目没想到他会给予这么高的评价,呆愣住,哽了下说:“你才是傻子,我哪有你想的这么好。”

他高隆的眉骨上有光焰在跳舞,眼瞳里也有,暖调的光色柔化了他过于刚直的棱角。林清泉不知为何非常想亲近他。

于是他不假思索地凑过去,在目目的脸颊上狠狠咬了一口。

他用指头描绘牙印的形状,颇为自得,直到对上目目震惊的眼神,唰地红了脸,像只被追捕的小地鼠钻进目目的颈窝,不好意思地道:“怎么了,凭什么只能你咬我,我就咬你了怎么着!你别想跟我计较这个,我不和你计较就算不错了……”

目目没说话,而是钳起他的下巴与他接吻,心存对人性不泯的致敬和感恩戴德。

他爱慕林清泉许久,唾液交融那一瞬就爱意高涨,眼前浮现林清泉昭显恶德的坏笑。

水至清则无鱼,就是这样泥水交织的人才有趣、才欲罢不能。纯粹的好与坏、善与恶,就像是提纯的蒸馏水和干燥酷烈的泥土,无聊至极且没有一丝毫的生命力。人应该是泥土掺水的存在才容易被爱,林清泉就是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