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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旻烨久经沙场,眼神早练的肃杀吓人,犹如锋利的刀刃,瞥张大壮眼,张大壮灰溜溜地低头,哪里再敢上前。

到家时,里头传来砰砰砰声响,以及周燕撕心肺裂的吼叫:“畜、畜生!”

周念欢迅速推开门。

她残废的娘亲匍匐在地,五六十岁的张三骑在周燕的腰上,满脸恶毒,撕扯她娘的衣服,大骂道。

“十六年前你连个男人都没有,就捡回来个女娃,又在十一年前捡个男娃,你这个老雏儿!让你尝尝做女人的滋味!”

“滚开!”

周念欢愤怒地吼道,抓起地上的板凳砸下去,啪,木屑四分五裂。

周三被砸的头晕眼花,等他反应过来时,陆旻烨已经挡在了周念欢身前,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咔嚓地声,直接折断他整条胳膊。

张大壮迅速召集在场的余下长工与仆人。

约莫七八个,高的矮的瘦的弱的,参差不齐地聚拢。

张大壮拍着胸脯,得意洋洋。

“怕了吧?求饶吧!要不然你得死在这里!你以为见义勇为那么好干的?长得跟白面小生似的,看爷弄死你!”

领了十万大军班师回朝的陆旻烨,皱眉,到底是他脱离百姓生活太久,还是他看起来真的很好惹?

八个乌合之众,连他手底最垃圾的一个暗卫都比不上。

陆旻烨将软剑扔在周念欢怀里,微挽白袍,露出一截劲瘦手腕。

对面的张大壮带人冲过来:“打死他!我踏马的一人赏钱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