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有属狼的?属虎的才是最高一个级别的,不对,不知道龙是不是也吃肉?”李思明笑了。

好在这段戏并不多,李思明带着剧组转战北京了,并不需要所有人都要去,就当是公费旅游了。这个在大陆拍片的资格,自然也是事先打点过的。

北京这场戏,是李思明特意加的,是分镜头剧本拍摄计划中的最后一段。原片中这一段只是轻描淡写地交待一下,但是李思明是位中国人,从他的角度来看,自然对乒乓外交更关注一些。

曾智当然要演一位中国乒乓运动员,一句台词也没有的角色,他真当成了那么一回事,摆着各种造型,说是要用自己高大尊贵的代表中国人的形象,教育一下美国人民。剧中的阿甘在北京街头迷路了,因为语言不通,出租车司机带着他逛遍了北京城。李思明用摄影机记录下了北京最著名的几处建筑物,长安街、天安门、人民大会堂,还有那最具有中国特色的自行车洪流。以至于某自行车制造商看了这么一段,发誓一定要把自行车卖到中国去,不过这位老板在他破产前也没能卖出一辆。而出租车司机却是由小刀担当的,同样的是没有多少台词,这也算是人尽其用。

原小说中的北京之行,有一段毛主席接见阿甘共进午餐的场景,毛主席问阿甘:“我听说你打过越战。请问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阿甘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我认为那是一场狗屎战争。”李思明当然不会去拍这么一段,因为中国人还在跟越南人玩着呢。

“这完全是满足两位中国人跑一回龙套的伟大愿望!并且让美国人认识一下北京的风貌!”李思明是这样解释这一段戏。

在北京李思明是地主,当然要尽地主之谊。汤姆·汉克斯等一票美国人对这个神秘的国家的首都作了一次亲密地接触,到处留影纪念,殊不知,他们这群老外也成了最令中国人感到新奇的风景,被人围观他们还以为中国人太热情。最吸引他们的,当然是爬上八达岭长城当一回好汉,“不当长城非好汉”嘛。

小说中阿甘没能吃成北京烤鸭,在现实中,李思明满足了阿甘的需求,汉克斯这次真正尝到了北京烤鸭的美味,要不然,从来没到过中国的小说作者兼编剧温斯顿·格卢姆为什么会单单提到北京烤鸭?

“李,我考虑了一下,如果哪一天我当演员没有什么前途,我就在洛杉矶开一家餐馆,请一位北京厨子,专做北京烤鸭,那一定很不错。”扮演丹中尉的加里·辛尼斯还在回味着刚才的美味。这可是侵权啊!

“李,我不得不承认这烤鸭的味道实在不错!我比格卢姆先生幸运,他没有机会亲自来北京尝一尝,只能凭想像,在纸上想象一下。不过我跟阿甘的观点一样,你们中国人应该学会用叉子才行!”汤姆·汉克斯感叹道。

汉克斯一语双关。在原著中,阿甘认为中国人用两根细棍子吃东西,可是用那玩意简直不可能把东西拨进嘴里,所以食物大部分掉在他的衣服上,阿甘认为这是见不到几个中国胖子的主要原因。

既然来到了北京,李思明假公济私,给自己放了一个假。小刀将剧组带回美国,而他回了趟家,过家门而不入,这不是李思明的做法,也没必要。至于曾智,去了他大伯家混饭去了。

又一次回到家,又是过了半年的光景,北京的家现在真成了李思明在北京驻足的旅馆。要成就一番事业,或者说得简单一些即使是谋生的话,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

“都是有老婆的人了,怎么还像个愣头青,一点也不顾家?”一见面,母亲就叹道。

李思明只得陪着笑脸,耐心地解释。说到杨月,李思明决没有他表面上看得那样轻松,思念是绝对的,李思明只得祈求早日实现团聚的那一天。

“思明呐,你怎么天天跑来跑去,什么时候安定下来?这拍电影也不是什么正事!”父亲李全一见面就这样责问。李思明心中大叫冤枉,好歹我在好莱坞还小有名气,不过父亲说话他只得点头称是。